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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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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230/2/11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38/2009 號

歐 洲 聯 盟 ( 歐 盟 ) * : 電 池 和 蓄 電 池 生 產 商 註 冊

本 署 曾 於 2006 年 9 月 29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86/2006 號 。 其 後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過 一 項 有 關 電 池 和 蓄 電 池 生 產 商 註 冊 規 定 的 決 議 。 有 關 詳 情 開 列 於 委 員 會 決 議 2009/603/EC ( " 該 決 議 " ) 內 。 該 決 議 可 於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︰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LexUriServ.do?uri=OJ:L:2009:206:0013:0015:EN:PDF

詳 情

  1. 有 關 電 池 和 蓄 電 池 銷 售 和 棄 置 的 指 示 2006/66/EC 規 定 電 池 和 蓄 電 池 生 產 商 須 作 註 冊 。 根 據 該 項 指 示 , 生 產 商 即 首 次 於 歐 盟 成 員 國 境 內 銷 售 電 池 和 蓄 電 池 的 任 何 歐 盟 成 員 國 人 士 , 不 論 其 銷 售 方 法 如 何 。

  2. 為 防 對 生 產 商 造 成 不 必 要 的 行 政 負 擔 , 委 員 會 已 就 註 冊 一 事 訂 立 程 序 規 定 ; 有 關 規 定 適 用 於 整 個 共 同 體 。 程 序 規 定 的 條 文 包 括 :

    • -電 池 和 蓄 電 池 生 產 商 應 以 紙 張 或 電 子 方 式 向 國 家 機 構 或 獲 各 成 員 國 授 權 的 國 家 生 產 商 責 任 組 織 ( 下 稱 “ 註 冊 團 體 ” ) 申 請 註 冊 ;
    • -就 註 冊 而 須 提 供 的 資 料 開 列 在 該 決 議 附 件 內 。 生 產 商 並 無 義 務 提 供 附 件 開 列 以 外 的 任 何 其 他 資 料 ;
    • -電 池 和 蓄 電 池 生 產 商 只 需 在 一 個 成 員 國 註 冊 一 次 , 這 亦 是 他 們 按 其 專 業 性 質 所 作 的 首 次 註 冊 。 註 冊 後 , 生 產 商 將 獲 發 註 冊 編 號 。
    • -註 冊 團 體 只 可 按 成 本 和 比 例 收 取 註 冊 費 ;
    • -生 產 商 提 供 的 資 料 凡 有 任 何 轉 變 , 最 遲 需 於 資 料 更 改 後 的 一 個 月 內 , 向 註 冊 團 體 匯 報 ; 以 及
    • -當 生 產 商 已 不 再 是 成 員 國 生 產 商 時 , 應 向 有 關 註 冊 團 體 匯 報 , 以 撤 銷 註 冊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556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梁 麗 賢 代 行 )

2009 年 8 月 26 日

*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、 比 利 時 、 保 加 利 亞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國 、 丹 麥 、 愛 沙 尼 亞 、 芬 蘭 、 法 國 、 德 國 、 希 臘 、 匈 牙 利 、 愛 爾 蘭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脫 維 亞 、 立 陶 宛 、 盧 森 堡 、 馬 耳 他 、 荷 蘭 、 波 蘭 、 葡 萄 牙 、 羅 馬 尼 亞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亞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國 。



  • (1)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
  • (2)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《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》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。 《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》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,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:
    http://www.tdctrade.com/alert/eualer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