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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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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230/3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86/2008 號

歐 洲 聯 盟 ( 歐 盟 ) * : 現 代 化 共 同 體 海 關 法 規

本 署 曾 於 2007 年 4 月 24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77/2007 號 。 其 後 , 歐 洲 議 會 和 歐 盟 理 事 會 通 過 一 項 規 例 , 制 定 現 代 化 海 關 法 規 , 訂 明 適 用 於 進 出 共 同 體 關 稅 地 區 貨 物 的 一 般 規 則 和 程 序 。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委 員 會 規 例 ( 歐 洲 共 同 體 ) 第 450/2008 號 ( " 該 規 例 " ) 。 該 規 例 可 於 下 列 連 結 瀏 覽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LexUriServ.do?uri=OJ:L:2008:145:0001:0064:EN:PDF

詳 情

  1.  
  2. 現 代 化 海 關 法 規 引 入 多 項 改 動 , 旨 在 簡 化 海 關 程 序 , 以 及 為 電 子 報 關 和 有 關 審 理 程 序 提 供 法 律 框 架 。 下 文 概 述 可 能 影 響 香 港 製 造 商 和 出 口 商 的 改 動 。  

電 子 報 關 和 審 理

  1. 該 規 例 規 定 , 貿 易 經 營 者 和 海 關 當 局 之 間 所 有 數 據 、 附 帶 文 件 、 決 議 和 通 知 的 往 來 , 均 須 利 用 電 子 資 料 處 理 技 術 進 行 。 只 有 在 附 加 措 施 內 明 確 指 定 的 若 干 情 況 下 ( 例 如 海 關 當 局 或 貿 易 經 營 者 的 電 腦 系 統 暫 時 出 現 故 障 ) , 才 可 採 用 紙 張 的 方 式 處 理 。

中 央 清 關

  1. 不 論 有 關 貨 物 經 由 哪 個 成 員 國 進 出 歐 盟 關 稅 地 區 , 或 在 哪 個 成 員 國 內 使 用 , 認 可 商 號 將 可 在 其 業 務 登 記 註 冊 的 地 方 , 以 電 子 方 式 為 貨 物 報 關 和 繳 付 關 稅 。 當 地 的 海 關 辦 事 處 須 就 該 項 申 報 進 行 核 實 手 續 , 以 及 徵 收 關 稅 。

認 可 貿 易 經 營 者

  1. 在 共 同 體 關 稅 地 區 內 登 記 成 立 的 貿 易 經 營 者 , 可 要 求 獲 給 予 以 下 兩 類 認 可 貿 易 經 營 者 的 身 份 , 以 受 惠 於 經 簡 化 的 清 關 程 序 :

  1. 「 簡 便 清 關 」 的 認 可 貿 易 經 營 者 , 可 根 據 海 關 法 例 受 惠 於 若 干 簡 化 措 施 ; 以 及 / 或

  2. 「 保 安 和 安 全 」 的 認 可 貿 易 經 營 者 , 有 權 享 用 與 保 安 和 安 全 有 關 的 便 利 措 施 。

  1. 賦 予 認 可 貿 易 經 營 者 身 份 的 準 則 如 下 :

  1. 遵 守 海 關 和 稅 務 規 定 的 良 好 記 錄 ;

  2. 妥 善 管 理 商 業 記 錄 系 統 和 ( 如 適 用 的 話 ) 運 輸 記 錄 系 統 , 以 便 進 行 適 當 的 海 關 管 制 ;

  3. 償 債 能 力 證 明 ;

  4. 就 ' 簡 便 清 關 ' 的 認 可 貿 易 經 營 者 身 份 而 言 - 須 達 到 與 所 從 事 活 動 直 接 有 關 的 實 際 技 術 標 準 或 專 業 資 格 ; 以 及

  5. 就 ' 保 安 和 安 全 ' 的 認 可 貿 易 經 營 者 身 份 而 言 - 須 達 到 適 當 的 保 安 和 安 全 標 準 。

生 效

  1. 待 有 關 實 施 的 條 文 獲 得 通 過 後 , 構 成 現 代 化 海 關 規 管 框 架 的 主 要 條 文 將 於 2013 年 6 月 24 日 前 分 階 段 生 效 。 本 署 會 密 切 監 察 最 新 進 展 , 並 告 知 業 界 有 關 詳 情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吳 兆 文 代 行 )

2008 年 7 月 28 日

*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、 比 利 時 、 保 加 利 亞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國 、 丹 麥 、 愛 沙 尼 亞 、 芬 蘭 、 法 國 、 德 國 、 希 臘 、 匈 牙 利 、 愛 爾 蘭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脫 維 亞 、 立 陶 宛 、 盧 森 堡 、 馬 耳 他 、 荷 蘭 、 波 蘭 、 葡 萄 牙 、 羅 馬 尼 亞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亞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國 。



  • (1)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
  • (2)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《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》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。 《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》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,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:
    http://www.tdctrade.com/alert/eualer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