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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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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230/2/3/2/13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01/2005 號

歐 洲 聯 盟 ( 歐 盟 ) * :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聚 酯 切 段 短 纖 維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

本 署 曾 於 2003 年 12 月 24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17/2003 號 。 其 後 , 歐 洲 委 員 會 公 布 一 項 規 例 ,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聚 酯 切 段 短 纖 維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。 該 規 例 的 副 本 ( pdf 格 式 ) 載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附 件 , 以 供 參 考 。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:

(a) 產 品 : 聚 酯 合 成 切 段 短 纖 維 , 未 粗 梳 、 精 梳 或 用 其 他 方 法 處 理 , 以 供 紡 紗 用 ,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5503 20 00 。
(b) 稅 率 : 繳 稅 前 在 共 同 體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49.7% ( 六 間 公 司 除 外 , 個 別 稅 率 由 4.9% 至 26.3% 不 等 ) 。
(c) 生 效 日 期 : 2005 年 3 月 18 日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767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

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( 孫 海 威 代 行 )

2005 年 3 月 23 日

*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、 比 利 時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國 、 丹 麥 、 愛 沙 尼 亞 、 芬 蘭 、 法 國 、 德 國 、 希 臘 、 匈 牙 利 、 愛 爾 蘭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脫 維 亞 、 立 陶 宛 、 盧 森 堡 、 馬 耳 他 、 荷 蘭 、 波 蘭 、 葡 萄 牙 、 斯 洛 伐 克 共 和 國 、 斯 洛 文 尼 亞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國 。



  •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