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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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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tidenq@tid.gcn.gov.hk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17/02 號

歐 洲 聯 盟 ( 歐 盟 )* :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產 品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

歐 洲 委 員 會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進 口 產 品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。 受 覆 核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及 有 關 產 品 的 詳 情 概 述 於 件 1

詳 情

  1. 有 關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當 中 , 有 些 是 採 用 最 低 進 口 價 的 形 式 , 該 形 式 沒 有 區 分 售 予 有 關 人 士 與 售 予 非 有 關 人 士 , 或 在 共 同 體 內 首 次 銷 售 與 繼 後 銷 售 的 情 況 。 有 人 指 稱 , 這 樣 會 引 致 執 行 困 難 , 而 該 等 現 行 措 施 似 乎 亦 不 足 以 抗 衡 正 造 成 損 害 的 傾 銷 情 況 。 此 外 , 其 他 有 關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沒 有 顧 及 進 口 貨 品 進 入 共 同 體 自 由 流 通 前 已 損 壞 的 情 況 。 因 此 , 歐 洲 委 員 會 自 行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, 以 研 究 該 等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適 合 程 度 。 展 開 該 等 覆 核 的 公 告 副 本 夾 附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的 附 件 2 至 10 (pdf 格 式 ) , 以 供 參 考 。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:

    a. 發 出 公 告 日 期 2002 年 6 月 13 日 。
    b. 覆 核 範 圍 局 限 於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形 式 。
    c. 程 序

    歐 洲 委 員 會 會 聯 絡 共 同 體 工 業 、 共 同 體 生 產 商 商 會 、 出 口 商 / 生 產 商 、 出 口 商 / 生 產 商 商 會 、 進 口 商 、 曾 參 與 引 致 目 前 進 行 覆 核 的 措 施 的 調 查 的 進 口 商 商 會 , 以 及 中 國 內 地 的 有 關 當 局 , 以 收 集 有 關 人 士 對 該 覆 核 的 意 見 。

    所 有 有 關 人 士 可 於 2002 年 6 月 13 日 起 計 的 40 日 內 ( 除 非 歐 洲 委 員 會 另 有 指 明 ) , 向 歐 洲 委 員 會 以 書 面 表 達 意 見 、 遞 交 資 料 、 提 供 證 據 , 以 及 向 歐 洲 委 員 會 要 求 聆 訊 。

    所 有 寄 交 歐 洲 委 員 會 的 書 信 及 文 件 , 必 須 以 書 面 方 式 , 並 註 明 其 名 稱 、 地 址 、 電 郵 地 址 、 電 話 號 碼 、 圖 文 傳 真 號 碼 及 / 或 專 用 電 訊 號 碼 及 遞 交 至 以 下 地 址 :

    European Commission,
    Office TERV-0/13,
    B-1049 Brussels.
    圖 文 傳 真 : (32-2)295 6505
    專 用 電 訊 : COMEU B 21877

  2. 現 有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會 繼 續 有 效 , 直 至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完 成 為 止 。 該 等 現 行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稅 率 列 於 附 件 1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351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張 國 強 代 行 )

2002 年 6 月 27 日

附 件 2-10 (pdf 格 式 )

附 件 2
附 件 3
附 件 4
附 件 5
附 件 6
附 件 7
附 件 8
附 件 9
附 件 10

* :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、 比 利 時 、 丹 麥 、 芬 蘭 、 法 國 、 德 國 、 希 臘 、 愛 爾 蘭 、 意 大 利 、 盧 森 堡 、 荷 蘭 、 葡 萄 牙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國 。



  •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