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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亞洲國際都會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執 事 先 生 ﹕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/99 號

歐 洲 聯 盟 ( 歐 盟 ) ﹕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類 進 口
環 形 封 夾 裝 置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覆 核

 

本 署 曾 於 1997 年 2 月 12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2/97 號 。 其 後 , 本 署 獲 悉 , 歐 洲 聯 盟 委 員 會 於 歐 洲 共 同 體 官 方 刊 物 刊 登 一 項 公 告 ,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類 進 口 環 形 封 夾 裝 置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覆 核 。 現 隨 附 該 公 告 副 本 , 以 供 參 考 。 詳 細 情 況 如 下 ﹕

詳 情

2.
(a) 發 出 公 告 日 期 ﹕ 1999 年 1 月 19 日 ;
   
(b) 產 品 範 圍 ﹕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8305 1000 ( 此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只 供 參 考 之 用 ) , 由 兩 個 或 多 個 圓 形 、 拱 形 或 D 字 形 堅 固 金 屬 環 組 成 , 用 作 活 頁 封 夾 或 文 件 夾 配 件 的 若 干 類 環 形 封 夾 裝 置 , 但 不 包 括 槓 桿 拱 裝 置 。
   
(c) 程 序 ﹕ 為 收 集 所 需 的 資 料 , 歐 盟 委 員 會 將 向 已 知 有 關 的 出 口 商 及 進 口 商 發 出 問 卷 。

有 關 人 士 可 於 1999 年 1 月 19 日 起 計 的 40 日 內 , 以 書 面 向 該 委 員 會 表 達 意 見 ( 包 括 回 答 問 卷 ) 、 提 供 證 據 、 以 及 向 該 委 員 會 要 求 聆 訊 。

任 何 有 關 人 士 如 仍 未 收 到 問 卷 , 應 於 1999 年 1 月 19 日 起 計 的 15 日 內 , 以 書 面 向 該 委 員 會 索 取 , 並 註 明 其 姓 名 、 地 址 、 電 話 號 碼 、 圖 文 傳 真 號 碼 及 / 或 專 用 電 訊 號 碼 。 所 有 寄 交 該 委 員 會 的 書 信 及 文 件 , 應 使 用 以 下 地 址 ﹕

European Commission,
Directorate-General I - External Relations :
Commercial Policy and Relations with North America,
the Far East,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,
Directorate I-C, Unit I-C-1,
DM 24, 8/38,
Rue de la Loi/Wetstraat 200,
B-1049 Brussels
Fax ﹕ (32-2)295 6505
Telex ﹕ COMEU B 21877

   
3. 該 項 覆 核 , 是 歐 盟 委 員 會 應 共 同 體 生 產 商 所 提 出 的 要 求 而 展 開 的 。 有 人 指 稱 , 有 關 產 品 在 歐 洲 共 同 體 內 的 轉 售 及 隨 後 的 銷 售 價 格 , 不 足 以 反 映 對 其 施 行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程 度 。
   
4. 現 行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仍 然 有 效 , 直 至 該 項 覆 核 完 成 為 止 。 現 時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類 環 形 封 夾 裝 置 徵 收 的 反 傾 銷 稅 於 1997 年 1 月 25 日 起 實 施 , 稅 率 如 下 :
  1. 具 有 17 及 23 個 環 的 裝 置 —

    最 低 進 口 價 每 1,000 件 325 歐 元 , 與 未 經 海 關 清 關 在 共 同 體 邊 界 交 貨 價 之 間 的 差 額 ; 及
     
  2. 除 具 17 及 23 個 環 的 裝 置 以 外 —

    繳 稅 前 在 共 同 體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39.4% , 惟 其 中 一 間 公 司 除 外 ( 32.5% ) 。

查 詢

5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撥 電 2398 5351 向 本 人 查 詢 。

 

貿 易 署 署 長

( 張 國 強 代 行 )

1999 年 1 月 29 日

方 便 快 捷 的 查 詢 服 務 ─ 請 使 用 貿 易 署 24 小 時 一 般
查 詢 熱 線 : 2392 2922 。

備 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