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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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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執 事 先 生 :

 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8/96 號

歐 洲 聯 盟 : 對 源 自 中 國 的 進 口 鋼 管 或 鐵 管 裝 設
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

本 署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二 月 九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5/96 號 , 報 導 歐 洲 聯 盟 延 長 對 源 自 中 國 的 進 口 鋼 管 或 鐵 管 裝 設 徵 收 臨 時 反 傾 銷 稅 。 其 後 , 歐 洲 聯 盟 委 員 會 於 歐 洲 共 同 體 官 方 刊 物 公 布 一 條 規 例 ( 以 下 簡 稱 該 規 例 ) , 對 源 自 中 國 的 有 關 產 品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。 該 規 例 亦 適 用 於 源 自 克 羅 地 亞 及 泰 國 的 上 述 產 品 。 隨 附 該 規 例 副 本 ( 英 文 版 ) 乙 份 , 以 供 參 考 。 有 關 對 源 自 中 國 上 述 產 品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的 詳 情 如 下 :
 

  1. 有 關 產 品 : 鋼 管 或 鐵 管 裝 設 ( 鑄 造 裝 設 、 凸 緣 及 螺 紋 裝 設 除 外 ) , 不 包 括 以 不 銹 鋼 製 造 者 , 最 大 外 直 徑 不 超 過 609.6 毫 米 , 供 叠 縫 焊 接 之 用 或 作 其 他 用 途 ,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7307 9311 、 ex 7307 9319 、 ex 7307 9930 及 ex 7307 9990 。
     

  2. 稅 率 : 繳 稅 前 在 歐 洲 共 同 體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58.6% ;
     

  3. 生 效 日 期 : 一 九 九 六 年 四 月 四 日 ; 及
     

  4. 稅 項 的 徵 收 : 關 當 局 將 從 透 過 臨 時 反 傾 銷 稅 形 式 提 供 的 保 證 金 , 確 實 收 取 該 稅 率 的 反 傾 銷 稅 。

查 詢

2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351 向 本 人 查 詢 。

 

貿 易 署 署 長
( 廖 鳳 嫻 代 行 )

一 九 九 六 年 四 月 十 九 日

方 便 快 捷 的 查 詢 服 務 - 請 使 用 貿 易 署 24 小 時 一 般 查 詢 熱 線 : 2392 2922 。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

 

英 文 版 該 規 例 副 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