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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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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執 事 先 生 :
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7/96 號

歐 洲 聯 盟 : 對 源 自 中 國 的 進 口 香 豆 素
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

本 署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二 月 十 六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7/96 號 , 報 導 歐 洲 聯 盟 延 長 對 源 自 中 國 的 進 口 香 豆 素 徵 收 臨 時 反 傾 銷 稅 。 其 後 , 歐 洲 聯 盟 委 員 會 於 歐 洲 共 同 體 官 方 刊 物 公 布 一 條 規 例 ( 以 下 簡 稱 該 規 例 ) , 對 源 自 中 國 的 有 關 產 品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。 隨 附 該 規 例 副 本 ( 英 文 版 ) 乙 份 , 以 供 參 考 。 詳 情 如 下 :

  1. 有 關 產 品 : 源 自 中 國 、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2932 2100 的 香 豆 素 ;

  2. 稅 額 : 每 公 噸 3,479 個 歐 洲 貨 幣 單 位 ;

  3. 生 效 日 期 : 一 九 九 六 年 四 月 五 日 ; 及

  4. 稅 項 的 徵 收 : 有 關 當 局 將 從 透 過 臨 時 反 傾 銷 稅 形 式 提 供 的 保 證 金 , 確 實 收 取 該 稅 額 的 反 傾 銷 稅 。

查 詢

2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351 向 本 人 查 詢 。

 

貿 易 署 署 長
( 廖 鳳 嫻 代 行 )

一 九 九 六 年 四 月 十 九 日

方 便 快 捷 的 查 詢 服 務 - 請 使 用 貿 易 署 24 小 時 一 般 查 詢 熱 線 : 2392 2922 。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

 

英 文 版 規 例 副 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