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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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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619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88/2013 號

泰 國 : 對 含 有 若 干 合 金 元 素 的 熱 軋 鋼 平 板 產 品 實 施 保 障 措 施

本 署 曾 於 2013 年 2 月 22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67/2013 號 , 通 知 商 號 泰 國 已 對 屬 泰 國 關 稅 編 號 7225 和 7226 下 含 有 若 干 合 金 元 素 如 硼 、 鉻 等 的 進 口 卷 狀 及 非 卷 狀 熱 軋 鋼 平 板 產 品 , 實 施 臨 時 保 障 措 施 。 經 調 查 後 , 泰 國 決 定 對 有 關 產 品 實 施 保 障 措 施 。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( 世 貿 組 織 ) 發 放 的 通 報 ( 文 件 編 號 G/SG/N/8/THA/2/Suppl.3 ) ( 英 文 版 ) 可 在 世 貿 組 織 網 站 <http://docsonline.wto.org> 取 得 。

詳 情

2.泰 國 實 施 的 保 障 措 施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:

(a) 產 品 範 圍 :
含 有 若 干 合 金 元 素 如 硼 、 鉻 等 的 進 口 卷 狀 及 非 卷 狀 熱 軋 鋼 平 板 產 品 , 有 或 未 有 浮 雕 圖 紋 , 厚 度 由 0.9 毫 米 至 50.0 毫 米 , 闊 度 由 100 毫 米 至 3,048 毫 米 , 屬 泰 國 關 稅 編 號 7225.30.90.011 、 7225.30.90.012 、 7225.30.90.013 、 7225.30.90.014 、 7225.30.90.021 、 7225.30.90.022 、 7225.30.90.023 、 7225.30.90.024 、 7225.30.90.090 、 7225.40.90.011 、 7225.40.90.012 、 7225.40.90.013 、 7225.40.90.014 、 7225.40.90.021 、 7225.40.90.022 、 7225.40.90.023 、 7225.40.90.024 、 7225.40.90.090 、 7226.91.10.011 、 7226.91.10.012 、 7226.91.10.013 、 7226.91.10.014 、 7226.91.10.021 、 7226.91.10.022 、 7226.91.10.023 、 7226.91.10.024 、 7226.91.10.090 、 7226.91.90.011 、 7226.91.90.012 、 7226.91.90.013 、 7226.91.90.014 、 7226.91.90.021 、 7226.91.90.022 、 7226.91.90.023 、 7226.91.90.024 、 7226.91.90.090 。
(b) 期 限 : 2013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
(c) 附 加 關 稅 稅 率 : 時 期 確 定 保 障 關 稅
2013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4 年 2 月 26 日 成 本 、 保 險 及 運 費 價 的 44.20%
2014 年 2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2 月 26 日 成 本 、 保 險 及 運 費 價 的 43.57%
2015 年 2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 成 本 、 保 險 及 運 費 價 的 42.95%
(d) 豁 免 :
自 一 些 發 展 中 國 家 和 單 獨 關 稅 地 區 向 泰 國 進 口 的 貨 品 不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規 限 。 就 此 , 進 口 源 自 香 港 和 中 國 內 地 的 有 關 產 品 須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規 限 。
 
用 作 以 下 用 途 含 有 若 干 合 金 元 素 的 熱 軋 鋼 平 板 進 口 貨 品 獲 豁 免 保 障 措 施 : 冷 軋 處 理 、 汽 車 業 、 硬 化 處 理 、 特 別 級 別 的 鋼 、 及 出 口 。

有 關 豁 免 的 詳 情 , 請 參 閱 上 述 世 貿 組 織 通 報 。

查 詢

3.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594 向 本 署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余 頴 姍 代 行 )

2013 年  10 月  2 日



註 ﹕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