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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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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號 碼 : EIC 631/2/5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2/2010 號

中 國 內 地 : 《 化 妝 品 行 政 許 可 申 報 受 理 規 定 》

國 家 食 品 藥 品 監 督 管 理 局 就 《 化 妝 品 行 政 許 可 申 報 受 理 規 定 》 發 出 通 知 , 自 2010 年 4 月 1 日 起 實 施 。 通 知 全 文 載 於 附 錄(pdf 格 式 ) , 其 附 件 可 於 國 家 食 品 藥 品 監 督 管 理 局 網 頁
http://www.sda.gov.cn/WS01/CL0055/44671.html ) 下 載 。

 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黃 美 美 代 行 )

附 錄(pdf 格 式 )

2010 年 2 月 2 日





  •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