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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亞洲國際都會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號 碼 : EIC 631/2/5
  EIC 631/1/17/1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59/2009 號

中 國 內 地 : 《 家 電 以 舊 換 新 實 施 辦 法 》

財 政 部 及 商 務 部 等 七 個 部 門 於 2009 年 6 月 28 日 聯 合 公 布 《 家 電 以 舊 換 新 實 施 辦 法 》 ( 《 實 施 辦 法 》 ) , 自 發 布 之 日 起 執 行 。 《 實 施 辦 法 》 全 文 載 於 附 錄 (pdf 格 式 ) , 以 供 參 考 。

 

查 詢

  1.  
  2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甄 凱 瑩 代 行 )

附 錄 (pdf 格 式 )

2009 年 7 月 1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