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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亞洲國際都會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號 碼 : EIC 693/3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29/2008 號

印 度 : 對 源 自 香 港 和 中 國 內 地 或 由 該 兩 地 輸 出 的 進 口 亞 麻 布 料 展 開 反 傾 銷 調 查

印 度 商 業 及 工 業 部 ( 下 稱 " 印 度 當 局 " ) 於 2008 年 10 月 3 日 刊 登 展 開 調 查 通 知 , 宣 布 對 源 自 香 港 和 中 國 內 地 或 由 該 兩 地 輸 出 的 進 口 亞 麻 布 料 展 開 反 傾 銷 調 查 。 該 通 知 可 於 以 下 網 站 瀏 覽 :

<http://commerce.nic.in/writereaddata/traderemedies/adint_Flax_Fabrics_ChinPR_HongKong.htm> 。

  1. 上 述 展 開 調 查 通 知 的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:

(a) 展 開 調 查 日 期 : 2008 年 10 月 3 日
(b) 產 品 範 圍 : 亞 麻 含 量 為 30% 以 上 的 梭 織 物 。 根 據 印 度 海 關 分 類 編 號 , 有 關 產 品 的 分 類 代 碼 為 53.09 。
(c) 調 查 期 : 2007 年 4 月 1 日 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
(d) 回 應 時 限 : 印 度 當 局 已 向 已 知 的 出 口 商 發 出 信 件 , 邀 請 他 們 就 調 查 作 出 回 應 , 即 在 該 信 件 的 發 出 日 期 起 計 40 天 內 , 按 出 口 商 問 卷 所 訂 明 的 形 式 和 方 法 提 供 資 料 。 該 問 卷 可 於 印 度 當 局 的 網 站 下 載 , 網 址 為 http://commerce.nic.in/traderemedies/exp_questionaire.pdf 。
其 他 有 關 人 士 ( 例 如 涉 及 製 造 和 / 或 出 口 上 述 產 品 , 但 印 度 當 局 尚 未 知 悉 的 公 司 等 ) 可 按 出 口 商 問 卷 所 訂 明 的 形 式 和 方 法 提 供 資 料 。 填 妥 的 問 卷 須 於 2008 年 10 月 3 日 起 計 40 天 內 送 交 印 度 當 局 。

相 關 資 料 應 送 交 以 下 地 址 :
The Designated Authority
Directorate General of Anti-Dumping & Allied Duties
Ministry of Commerce & Industry
Department of Commerce
Room No.240, Udyog Bhavan
New Delhi-110107
India

印 度 當 局 會 依 據 有 關 公 司 所 提 交 的 資 料 , 決 定 上 述 產 品 是 否 以 傾 銷 價 格 製 造 和 / 或 輸 往 印 度 , 並 會 根 據 此 計 算 向 有 關 公 司 徵 收 進 口 產 品 反 傾 銷 稅 稅 額 。 有 關 人 士 如 不 提 交 任 何 資 料 或 提 交 不 詳 盡 的 資 料 , 一 旦 印 度 當 局 最 終 實 施 傾 銷 稅 , 當 局 會 根 據 其 掌 握 的 資 料 計 算 傾 銷 稅 稅 額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商 號 涉 及 在 廣 東 省 出 口 有 關 產 品 ,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對 外 貿 易 經 濟 合 作 廳 進 出 口 公 平 貿 易 局 局 長 陳 立 鵬 ( 電 話 : +86-20-3881 9913 ) , 或 副 局 長 帥 海 燕 ( 電 話 : +86-20-3881 9915 ) 。 該 局 其 中 兩 項 職 能 包 括 負 責 執 行 反 傾 銷 調 查 , 以 及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,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。
     
  2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與 下 開 署 名 人 聯 絡 ( 電 話 : 2398 5698 或 電 郵 : annacheung@tid.gov.hk )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張 凱 琳 代 行 )

2008 年 10 月 2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