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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亞洲國際都會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號 碼 : EIC 631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58/2008 號

中 國 內 地 : 海 關 進 出 境 運 輸 工 具 艙 單 管 理 辦 法

本 署 於 2008 年 4 月 3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12/2008 號 轉 載 《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海 關 進 出 境 運 輸 工 具 艙 單 管 理 辦 法 》
(http://www.tid.gov.hk/tc_chi/aboutus/tradecircular/cic/asia/2008/ci2122008.html) , 當 中 所 訂 的 新 安 排 將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陸 續 實 施 , 並 適 用 於 香 港 物 流 運 輸 業 。 業 界 如 對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有 任 何 查 詢 , 可 於 2008 年 9 月 23 日 或 以 前 將 有 關 查 詢 , 以 書 面 傳 真 至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( 傳 真 號 碼 : 2523 0030 ) 。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會 把 有 關 查 詢 轉 達 內 地 海 關 總 署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。
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( 甄 凱 瑩 代 行 )

2008 年 9 月 1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