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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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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號 碼 : EIC 631/5/1/6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46/2005 號

中 國 內 地 : 關 於 港 澳 居 民 在 內 地 設 立 個 體 工 商 戶 經 營
範 圍 進 一 步 放 寬 問 題 的 通 知

根 據 《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 的 規 定 , 內 地 將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進 一 步 放 寬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國 公 民 在 內 地 設 立 個 體 工 商 戶 的 經 營 範 圍 。 為 確 保 此 項 措 施 順 利 實 施 , 國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總 局 發 出 了 《 關 於 港 澳 居 民 在 內 地 設 立 個 體 工 商 戶 經 營 範 圍 進 一 步 放 寬 問 題 的 通 知 》 。 《 通 知 》 全 文 載 於 附 錄 (pdf 格 式) , 以 供 參 考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。


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( 王 瑩 代 行 )

附 錄 (pdf 格 式)

2005 年 12 月 24 日


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