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頁範本路徑
跳至主要內容  跳至搜索  跳至主菜單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亞洲國際都會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號 碼 : EIC 414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62/2017 號

智 利 : 多 項 產 品 的 合 格 認 證 規 定

智 利 政 府 於 2016 年 11 月 2 日 發 出 豁 免 決 議 第 19/2016 號 , 規 定 ( i ) 標 稱 直 徑 最 長 為 250 毫 米 、 供 地 下 電 力 裝 置 使 用 的 非 金 屬 管 ; ( ii ) 供 地 下 電 力 裝 置 使 用 的 彈 性 非 金 屬 管 ; ( iii ) 流 動 電 話 充 電 器 ; ( iv ) 抽 濕 機 ; 及 ( v ) 供 汽 車 使 用 的 鋁 製 石 油 氣 缸 在 智 利 銷 售 前 , 須 領 有 由 電 力 及 燃 料 監 督 局 ( 西 班 牙 文 為 " Superintendencia de Electricidad y Combustibles " ) 授 權 的 認 證 機 構 發 出 的 安 全 規 定 的 核 准 證 明 書 。

2. 有 關 詳 情 , 商 號 宜 向 其 智 利 進 口 商 查 詢 , 及 / 或 參 閱 相 關 智 利 豁 免 決 議 ( 西 班 牙 文 ) 。 豁 免 決 議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: https://www.leychile.cl/Navegar?idNorma=1096522&idVersion=2016-11-11 。

查 詢

3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陳 美 樺 代 行 )

2017 年 2 月 24 日
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