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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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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111/2/19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14/2016 號

美 國 : 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更 新 包 裝 食 品 的 營 養 和 補 充 劑 成 分 標 籤

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(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) 最 近 公 布 一 項 最 終 規 則 , 更 新 包 裝 食 品 的 營 養 成 分 標 籤 , 以 及 對 食 物 補 充 劑 上 的 補 充 劑 成 分 標 籤 作 出 輕 微 改 動 。 該 最 終 規 則 將 於 2016 年 7 月 26 日 生 效 。 就 生 效 日 期 而 言 , 大 多 數 食 品 生 產 商 須 最 遲 於 2018 年 7 月 26 日 使 用 新 的 標 籤 。 全 年 食 品 銷 售 金 額 少 於 1 千 萬 美 元 的 生 產 商 可 獲 延 後 一 年 ( 即 2019 年 7 月 26 日 ) 始 須 遵 守 新 規 則 。

詳 情

2. 營 養 成 分 標 籤 規 定 適 用 於 所 有 進 口 和 國 產 的 包 裝 食 品 , 若 干 肉 類 、 家 禽 和 加 工 蛋 製 品 除 外 , 該 些 產 品 由 美 國 農 業 部 食 物 安 全 及 檢 察 局 規 管 。

3. 該 最 終 規 則 用 以 更 新 必 須 或 獲 准 宣 示 的 營 養 素 清 單 ; 提 供 根 據 共 識 報 告 的 現 行 食 物 建 議 而 釐 訂 的 最 新 日 常 參 考 值 和 每 日 攝 取 量 參 考 值 ; 修 訂 表 明 是 或 看 來 是 專 供 4 歲 或 以 下 兒 童 和 懷 孕 及 哺 乳 婦 女 的 食 品 的 規 定 , 並 特 為 此 等 年 齡 分 組 制 訂 營 養 參 考 值 ; 以 及 修 訂 營 養 成 分 標 籤 的 格 式 和 外 觀 。 有 關 新 規 定 的 詳 情 , 可 參 閱 載 於 以 下 連 結 的 聯 邦 登 記 冊 和 相 關 的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新 聞 公 報 :
https://www.gpo.gov/fdsys/pkg/FR-2016-05-27/pdf/2016-11867.pdf 及 http://www.fda.gov/NewsEvents/Newsroom/PressAnnouncements/ucm502182.htm 。

查 詢

4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劉 巧 萍 代 行 )

2016 年 6 月 17 日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