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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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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111/3/10/1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98/2015 號

美 國 :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轎 車 及 輕 型 貨 車 輪 胎 的 反 傾 銷 行 動 : 有 關 以 低 於 公 平 價 格 出 售 的 初 步 裁 定

美 國 商 務 部 於 2015 年 1 月 27 日 在 聯 邦 登 記 冊 發 出 公 告 , 初 步 裁 定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轎 車 及 輕 型 貨 車 輪 胎 正 在 或 很 有 可 能 以 低 於 公 平 價 格 在 美 國 出 售 , 而 發 現 的 加 權 平 均 傾 銷 差 價 為 19.17% - 87.99%。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( 只 有 英 文 版 ) : http://www.gpo.gov/fdsys/pkg/FR-2015-01-27/pdf/2015-01504.pdf。

2.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已 於 2014 年 8 月 21 日 公 布 了 初 步 裁 定 , 認 為 有 合 理 跡 象 顯 示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轎 車 及 輕 型 貨 車 輪 胎 對 美 國 本 土 工 業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。 如 商 務 部 最 終 確 定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若 干 轎 車 及 輕 型 貨 車 輪 胎 以 低 於 公 平 價 格 在 美 國 出 售 ,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將 在 商 務 部 作 出 最 終 裁 定 後 45 日 內 作 出 損 害 的 最 終 裁 定 , 以 決 定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有 關 進 口 有 否 對 美 國 本 土 工 業 造 成 或 威 脅 造 成 實 質 損 害 。

查 詢

3. 如 商 號 涉 及 在 廣 東 省 出 口 有 關 產 品 ,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貿 易 救 濟 處 處 長 張 萍 ( 電 話 : 8620 3881 9936 ) 。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針 對 廣 東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,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內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和 相 關 的 工 作 。

4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劉 均 源 先 生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劉 巧 萍 代 行 )

2015 年 1 月 30 日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