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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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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111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27/2014 號

美 國 : 金 屬 鹵 化 物 燈 裝 置 及 外 部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節 約 能 源 標 準

美 國 能 源 部 ( 能 源 部 ) 於 2014 年 2 月 10 日 的 聯 邦 登 記 册 刋 登 兩 項 關 於 金 屬 鹵 化 物 燈 裝 置 及 外 部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節 約 能 源 標 準 最 終 裁 決 。

詳 情

2.有 關 資 料 表 列 如 下 , 以 供 參 考 :

有 關 產 品 超 連 結 最 終 裁 決 摘 要
金 屬 鹵 化 物 燈 裝 置 http://www.gpo.gov/fdsys/pkg/FR-2014-02-10/pdf/2014-02356.pdf
  • 能 源 部 在 這 項 最 終 裁 決 中 對 金 屬 鹵 化 物 燈 裝 置 訂 立 更 嚴 格 的 節 約 能 源 標 準 。
  • 該 標 準 是 根 據 裝 置 地 點 、 鎮 流 器 種 類 和 額 定 燈 瓦 數 而 釐 訂 的 最 低 可 容 許 鎮 流 器 效 能 。
  • 這 項 裁 決 的 生 效 日 期 為 2014 年 4 月 11 日 , 而 裁 決 內 所 訂 立 的 標 準 須 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 或 之 前 遵 行 。
外 部 電 力 供 應 器 http://www.gpo.gov/fdsys/pkg/FR-2014-02-10/pdf/2014-02560.pdf
  • 這 項 最 終 裁 決 對 目 前 適 用 於 若 干 外 部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節 約 能 源 標 準 作 出 修 訂 , 並 就 目 前 毋 須 符 合 該 等 標 準 的 其 他 外 部 電 源 供 應 器 訂 立 新 的 節 約 能 源 標 準 。
  • 該 標 準 為 工 作 模 式 時 的 最 低 平 均 能 源 效 益 , 及 空 載 模 式 時 的 最 高 耗 電 量 水 平 。
  • 這 項 裁 決 的 生 效 日 期 為 2014 年 4 月 11 日 , 而 裁 決 內 所 訂 立 的 標 準 須 在 2016 年 2 月 10 日 或 之 前 遵 行 。

查 詢

3.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吳 蓓 華 代 行 )

2014 年 2 月 11 日



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