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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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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426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75/2013 號

墨 西 哥 : 修 訂 食 品 添 加 劑 的 規 例

墨 西 哥 衛 生 部 最 近 發 出 一 項 補 充 規 則 , 修 訂 有 關 容 許 用 於 食 品 、 不 含 酒 精 飲 料 和 食 品 補 充 劑 的 添 加 劑 和 協 作 物 的 規 則 。

詳 情

2.本 署 曾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54/2012 號 , 通 知 商 號 墨 西 哥 當 局 於 2012 年 7 月 16 日 在 官 方 憲 報 (Diario Oficial de la Federación) 就 用 於 食 品 、 飲 料 和 食 品 補 充 劑 的 添 加 劑 和 加 工 助 劑 刋 登 新 規 例 一 事 。

3. 墨 西 哥 當 局 於 2013 年 9 月 5 日 發 出 補 充 規 則 , 修 訂 載 於 以 下 附 件 的 條 文 : (1) 附 件 I 有 關 硫 代 二 丙 酸 酯 、 苯 甲 酸 、 碳 酸 鉀 、 異 丙 基 檸 檬 酸 、 雙 乙 酸 鈉 、 磷 酸 鹽 、 乙 氧 基 單 雙 甘 油 酯 、 磷 脂 酸 銨 鹽 、 亞 硫 酸 鹽 和 酒 石 酸 鹽 ; (2) 附 件 II 有 關 醋 酸 鈉 、 冰 醋 酸 、 赤 藻 糖 酸 、 碳 酸 鈣 、 碳 酸 鈉 、 鳥 苷 酸 二 納 、 丙 酸 鈣 及 丙 酸 鉀 ; (3) 附 件 III 有 關 類 胡 蘿 蔔 素 和 亮 黑 PN ; (4) 附 件 IV 有 關 上 羧 肽 酶 、 葡 糖 澱 粉 酶 和 磷 脂 酶 C; (5) 附 件 VII 有 關 天 冬 氨 醯 苯 丙 氨 酸 甲 酯 和 天 冬 氨 醯 苯 丙 氨 酸 甲 酯 - 乙 醯 舒 泛 ; (6) 附 件 VIII 有 關 異 麥 芽 糖 醇 ; 以 及 (7) 附 件 XI 有 關 人 造 調 味 劑 。

4.詳 情 請 參 閱 載 於 以 下 網 址 的 官 方 公 告 ( 西 班 牙 文 ) : http://www.dof.gob.mx/nota_detalle.php?codigo=5312987&fecha=05/09/2013 。

查 詢

5.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 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吳 蓓 華 代 行 )

2013 年 10 月 31 日



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