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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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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432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66/2013 號

烏 拉 圭 : 延 長 二 手 車 輛 的 進 口 禁 令

烏 拉 圭 政 府 於 2013 年 8 月 29 日 發 出 通 告 第 2065/2013 號 , 把 二 手 車 輛 的 進 口 禁 令 由 2013 年 8 月 31 日 起 延 長 180 日 。

2.禁 止 進 口 的 二 手 車 輛 包 括 : (i) 汽 車 及 輕 型 商 用 車 ( 最 高 負 載 量 為 1500 公 斤 ) ; (ii) 小 巴 ; (iii) 貨 車 ; (iv) 用 於 半 拖 架 的 貨 車 拖 頭 ; (v) 配 有 或 沒 有 引 擎 的 車 盤 ; (vi) 拖 架 或 半 拖 架 ; (vii) 車 身 和 / 或 駕 駛 艙 ; 以 及 (viii) 配 有 輔 助 引 擎 , 不 論 是 否 配 有 邊 車 的 電 單 車 ( 包 括 輕 便 摩 托 車 ) 和 腳 蹬 車 、 邊 車 , 以 及 此 等 車 輛 的 二 手 部 件 和 配 件 。

3.不 受 進 口 禁 令 限 制 的 車 輛 包 括 : (i) 無 法 在 本 地 組 裝 的 特 別 車 輛 ; (ii) 外 國 捐 贈 作 非 牟 利 用 途 的 車 輛 ; (iii) 屬 協 調 關 稅 制 度 名 目 8704.22 、 8704.23 及 8704.32 的 車 輛 的 車 廂 ; (iv) 專 供 展 覽 或 比 賽 用 , 並 已 使 用 超 過 20 年 的 運 動 型 或 古 典 型 車 輛 ; 以 及 (v) 在 運 動 場 上 運 載 乘 客 的 特 別 車 輛 。

4.有 關 詳 情 , 商 號 宜 向 其 烏 拉 圭 進 口 商 查 詢 和 / 或 於 以 下 網 址 參 閱 上 述 烏 拉 圭 通 告 ( 西 班 牙 文 ) : http://archivo.presidencia.gub.uy/sci/decretos/2013/08/miem_927.pdf 。

查 詢

5.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 

( 鄭 芷 恪 代 行 )

2013 年 10 月 29 日


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