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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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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 23 922 922

電 郵 : 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432/3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21/2013 號

烏 拉 圭 :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1 對 外 關 稅 豁 免 清 單 的 若 干 修 訂

烏 拉 圭 政 府 於 2013 年 3 月 發 出 補 充 法 令 第 2167 號 , 對 烏 拉 圭 的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對 外 關 稅 豁 免 清 單 作 出 若 干 修 訂 。

2.具 體 而 言 , 按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( MERCOSUR ) 通 用 名 目 分 類 (NCM) 編 號 2401.20.30 、 4804.11.00 、 5402.20.00 、 5509.22.00 、 5402.33.10 、 5402.33.20 、 7225.11.00 、 7226.11.00 及 7323.10.00 ( 只 限 鋼 絲 棉 ) 分 類 的 貨 物 會 獲 得 免 稅 待 遇 。

3.同 時 , 按 通 用 名 目 分 類 編 號 1301.90.90 、 2401.30.00 、 4407.99.70 、 4411.12.10 、 4411.13.10 、 5201.00.20 、 5402.33.00 及 8540.11.00 分 類 的 貨 物 , 其 關 稅 豁 免 已 被 取 消 , 這 些 產 品 現 時 須 按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對 外 關 稅 的 正 常 稅 率 徵 收 關 稅 。

4.商 號 宜 向 其 烏 拉 圭 進 口 商 查 詢 有 關 詳 情 , 及 / 或 於 以 下 網 址 參 閱 上 述 烏 拉 圭 補 充 法 令 ( 西 班 牙 文 ): http://archivo.presidencia.gub.uy/sci/decretos/2013/03/mef_2167.pdf。

5.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吳 蓓 華 代 行 )

2013 年 5 月 31 日

1 南 方 共 同 市 場 包 括 阿 根 廷 、 巴 西 、 巴 拉 圭 、 烏 拉 圭 和 委 內 瑞 拉 。



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