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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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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111/2/19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13/2011 號

美 國 : 實 行 《 食 品 安 全 現 代 化 法 》 收 費 條 文 的 業 界 指 引

本 署 曾 於 2011 年 8 月 2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62/2011 號 通 知 商 號 , 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於 2011 年 8 月 1 日 在 聯 邦 登 記 冊 刊 登 公 告 , 訂 立 對 本 土 及 海 外 食 品 設 施 進 行 重 新 巡 查 、 對 未 有 遵 守 的 回 收 令 及 對 進 口 商 進 行 重 新 巡 查 的 2012 財 政 年 度 的 收 費 , 並 於 2011 年 10 月 1 日 起 生 效 。 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現 公 布 名 為 " 《 食 品 安 全 現 代 化 法 》 第 107 條 收 費 條 文 實 施 細 則 " 的 業 界 指 引 。 該 指 引 就 實 施 新 收 費 可 能 引 起 的 常 見 問 題 及 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的 2012 財 政 年 度 實 施 新 收 費 計 劃 提 供 答 案 。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: http://www.gpo.gov/fdsys/pkg/FR-2011-10-06/pdf/2011-25831.pdf , 而 指 引 則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:http://www.fda.gov/RegulatoryInformation/Guidances/default.htm 。

 

查 詢

  1.  
  2. 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3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鄭 芷 恪 代 行 )

2011 年 10 月 1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