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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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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EIC 111/3/10/1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57/2011 號

美 國 : 就 涉 及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衡 量 生 產 要 素 ( 勞 工 ) 成 本

美 國 商 務 部 於 2011 年 6 月 21 日 在 聯 邦 登 記 冊 刊 登 公 告 , 宣 布 修 訂 在 涉 及 非 市 場 經 濟 國 家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中 , 衡 量 勞 工 成 本 (the cost of labour) 的 方 法 。 經 修 訂 的 計 算 方 法 即 時 生 效 。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網 址 瀏 覽 :
http://www.gpo.gov/fdsys/pkg/FR-2011-06-21/pdf/2011-15464.pdf 。

詳 情

2.本 署 曾 於 2011 年 2 月 22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21/2011 號 , 告 知 業 界 美 國 商 務 部 就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反 傾 銷 程 序 中 , 用 以 衡 量 勞 工 成 本 的 暫 定 方 法 的 建 議 方 案 。 在 考 慮 收 集 到 的 意 見 後 , 美 國 商 務 部 決 定 在 衡 量 非 市 場 經 濟 體 系 的 問 卷 回 覆 者 在 勞 工 方 面 的 生 產 投 入 時 , 使 用 基 本 替 代 國 的 特 定 行 業 的 勞 工 成 本 , 並 以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《 勞 工 統 計 年 鑒 》 的 " 第 6A 章 : 製 造 業 勞 工 成 本 " (Labour Cost in Manufacturing) 作 為 數 據 來 源 。 有 關 此 單 一 國 家 工 資 率 計 算 方 法 的 詳 情 , 請 參 閱 該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。

查 詢

3.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682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( 陳 芷 嵐 代 行 )

2011 年 6 月 22 日



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