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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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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號 碼 : EIC 111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52/2004 號

美 國 :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公 布 生 物 恐 怖 主 義 貿 易 法
之 下 關 於 行 政 扣 查 食 品 的 最 終 規 則

本 署 曾 於 2004 年 6 月 4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51/2004 號 。 美 國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最 近 發 出 資 料 單 張 ( 副 本 載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附 件 (pdf 格 式 ) ) , 公 布 生 物 恐 怖 主 義 貿 易 法 之 下 關 於 制 定 行 政 扣 查 食 品 程 序 的 最 終 規 則 。 詳 細 的 背 景 資 料 , 商 號 可 參 閱 本 署 於 2003 年 5 月 15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41/2003 號 。

2. 根 據 該 最 終 規 則 ,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如 有 可 信 的 證 據 或 資 料 , 顯 示 有 任 何 食 品 對 人 類 或 動 物 的 健 康 構 成 嚴 重 影 響 或 死 亡 威 脅 , 便 有 權 扣 查 該 食 品 。 該 規 則 亦 包 括 適 用 於 容 易 腐 壞 食 品 的 快 速 程 序 、 描 述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扣 查 食 品 的 程 序 , 以 及 就 扣 查 令 提 出 上 訴 的 程 序 。 商 號 可 登 入 食 品 和 藥 物 管 理 局 的 網 頁 http://www.fda.gov/ , 查 閱 有 關 實 施 該 項 最 終 規 則 的 最 新 資 料 。

查 詢

3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3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。


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( 謝 婉 萍 代 行 )

2004 年 6 月 4 日



註 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