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
圖
圖
圖 圖
 
  貿易通告
 
  列印
圖
 
圖

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號 : S/F(7) to CR EIC 9800/5/4/2

執 事 先 生 :

致 出 口 商 ( 紡 織 事 務 ) 通 告 :  

第 一 組 ( 美 國 ) 第 2/2008 號

產 地 來 源 證 通 告 第 3/2008 號

香 港 / 美 國 聯 合 觀 察 工 廠 計 劃

本 致 出 口 商 ( 紡 織 事 務 ) 通 告 暨 產 地 來 源 證 通 告 , 旨 在 通 知 業 內 人 士 由 2008 年 3 月 6 日 開 始 將 進 行 為 期 兩 週 的 香 港 /   美 國 聯 合 觀 察 工 廠 計 劃 , 以 及 在 該 計 劃 進 行 以 前 及 期 間 有 關 遞 交 生 產 通 知 書 的 特 別 規 定 。

背 景 資 料

  1. 香 港 和 美 國 在 紡 織 品 事 務 上 經 常 合 作 , 雙 方 並 同 意 在 2008 年 3 月 6 日 至 20 日 期 間 進 行 聯 合 觀 察 工 廠 計 劃 。 是 次 觀 察 計 劃 的 目 的 , 是 為 增 進 美 國 有 關 當 局 對 本 港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的 製 造 及 運 作 的 認 識 , 及 了 解 本 港 產 地 來 源 管 制 制 度 穩 健 有 效 , 屬 香 港 產 地 來 源 的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出 口 確 實 在 香 港 製 造 。 尤 其 在 現 時 區 內 若 干 紡 織 品 出 口 仍 面 對 貿 易 限 制 措 施 的 環 境 下 , 此 等 了 解 會 進 一 步 便 利 本 港 的 合 法 紡 織 品 輸 往 國 際 市 場 。

聯 合 觀 察 工 廠 計 劃

  1. 是 次 的 觀 察 計 劃 , 跟 2007 年 進 行 的 香 港 / 美 國 聯 合 觀 察 工 廠 所 採 用 的 方 式 大 致 相 同 。 基 本 上 , 美 國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( 下 稱 「 美 國 海 關 」 ) 人 員 會 聯 同 香 港 海 關 人 員 , 根 據 廠 商 向 工 業 貿 易 署 遞 交 的 紡 織 品 申 請 書 / 通 知 書 上 所 作 聲 明 的 資 料 、 廠 商 向 工 業 貿 易 署 或 政 府 認 可 的 來 源 證 簽 發 機 構 1 遞 交 的 香 港 產 地 來 源 證 申 請 書 , 或 美 國 海 關 就 紡 織 品 進 口 美 國 所 備 存 的 相 關 資 料 , 到 訪 一 些 曾 在 香 港 生 產 紡 織 品 並 將 產 品 由 香 港 輸 往 美 國 的 工 廠 。

  1. 一 如 以 往 , 香 港 海 關 人 員 會 在 進 行 首 次 觀 察 前 代 表 聯 合 訪 廠 隊 伍 , 事 先 徵 詢 有 關 廠 商 是 否 同 意 接 待 。 只 有 在 有 關 廠 商 已 表 明 同 意 接 待 的 情 況 下 , 他 們 才 會 到 訪 工 廠 進 行 觀 察 ( 關 於 透 過 遞 交 生 產 通 知 書 表 示 同 意 接 待 的 安 排 , 請 參 閱 下 文 第 6 段 ) 。 已 表 示 同 意 接 受 聯 合 觀 察 的 廠 商 請 與 聯 合 訪 廠 隊 伍 通 力 合 作 , 廠 商 的 負 責 人 ( 包 括 東 主 / 一 名 合 伙 人 / 一 名 董 事 ) 或 廠 商 的 授 權 人 士 須 出 現 於 工 廠 現 場 以 便 進 行 聯 合 觀 察 訪 問 。 就 此 而 言 , 在 進 行 觀 察 計 劃 期 間 , 聯 合 訪 廠 隊 伍 或 會 根 據 廠 商 就 個 別 付 運 貨 物 或 紡 織 品 申 請 書 / 通 知 書 ( 包 括 香 港 產 地 來 源 證 申 請 書 ) 表 示 同 意 接 待 的 指 示 到 同 一 工 廠 進 行 不 同 觀 察 訪 問 。

  1. 進 行 觀 察 期 間 , 美 國 海 關 人 員 會 視 察 有 關 上 述 紡 織 品 的 文 件 上 所 載 貨 物 的 生 產 機 器 , 以 及 負 責 生 產 工 作 的 工 人 。 他 們 可 能 會 就 工 廠 的 生 產 及 出 口 運 作 , 或 為 求 證 某 批 付 運 美 國 的 紡 織 貨 物 , 向 工 廠 的 管 理 人 員 和 工 人 提 出 問 題 , 或 與 他 們 談 話 。 由 於 美 國 海 關 人 員 不 得 在 香 港 進 行 任 何 執 法 工 作 , 故 不 會 採 取 調 查 行 動 。 有 關 的 執 法 行 動 , 包 括 查 閱 工 廠 的 帳 簿 和 記 錄 , 會 由 香 港 海 關 人 員 在 聯 合 觀 察 之 後 另 外 進 行 。

遞 交 生 產 通 知 書 的 特 別 規 定

  1. 為 配 合 聯 合 觀 察 工 廠 計 劃 , 由 2008 年 3 月 4 日 起 , 直 至 2008 年 3 月 20 日 為 止 , 製 造 商 為 輸 往 美 國 的 裁 剪 及 車 縫 成 衣 遞 交 生 產 通 知 書 時 , 須 表 明 是 否 同 意 香 港 / 美 國 海 關 進 行 聯 合 觀 察 。 此 規 定 適 用 於 以 電 子 方 式 , 或 利 用 貿 易 通 服 務 站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遞 交 的 生 產 通 知 書 。 在 已 遞 交 的 生 產 通 知 書 中 , 如 並 無 表 示 是 否 同 意 接 受 聯 合 觀 察 , 該 申 請 將 被 本 署 視 作 尚 未 填 妥 , 而 遭 延 遲 處 理 。 謹 提 醒 商 號 , 當 製 造 商 於 生 產 通 知 書 表 明 同 意 香 港 / 美 國 海 關 進 行 聯 合 觀 察 後 , 觀 察 訪 問 將 根 據 生 產 通 知 書 上 表 明 同 意 接 待 的 指 示 , 於 為 期 兩 星 期 的 聯 合 觀 察 計 劃 期 間 任 何 工 作 天 進 行 。 製 造 商 請 注 意 , 此 等 特 別 規 定 不 適 用 於 為 輸 往 歐 洲 聯 盟 的 貨 品 遞 交 的 生 產 通 知 書 , 織 片 成 衣 及 其 他 不 包 括 在 生 產 通 知 書 範 圍 內 的 貨 品 。

  1. 遞 交 生 產 通 知 書 的 安 排 , 以 及 生 產 檢 查 的 規 定 , 載 於 2003 年 11 月 14 日 及 2004 年 11 月 30 日 發 出 的 產 地 來 源 證 通 告 第 22 / 2003 號 及 第 14 / 2004 號 。 該 等 通 告 可 於 本 署 的 網 站 ( 網 址 :
    http://www.tid.gov.hk/tc_chi/aboutus/tradecircular/coc/coc_maincontent.html) 下 載 。

重 要 事 項

  1. 被 甄 選 的 商 號 請 與 聯 合 訪 廠 隊 伍 通 力 合 作 。 商 號 如 不 同 意 接 待 聯 合 觀 察 , 香 港 海 關 人 員 可 能 會 另 行 查 察 。

  1. 如 有 關 工 廠 被 甄 選 進 行 聯 合 觀 察 , 處 理 其 出 口 許 可 證 、 生 產 通 知 書 和 香 港 產 地 來 源 證 等 紡 織 品 申 請 的 時 間 , 便 有 可 能 較 服 務 承 諾 內 所 訂 的 目 標 為 長 。 謹 提 醒 商 號 , 為 有 關 貨 物 作 付 運 安 排 時 , 應 留 意 此 情 況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上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288 與 產 地 來 源 證 及 紡 織 品 簽 證 科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聯 絡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林 寶 駒 代 行 )

2008 年 2 月 19 日

1 五 間 政 府 認 可 的 來 源 證 簽 發 機 構 包 括 : 香 港 總 商 會 、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、 香 港 印 度 商 會 、 香 港 中 華 廠 商 聯 合 會 和 香 港 中 華 總 商 會 。

運 用 電 子 服 務 , 商 號 能 直 接 透 過 辦 公 室 電 腦 ,
更 快 捷 更 方 便 地 申 請 生 產 通 知 書 及 產 地 來 源 證 。
電 子 服 務 現 已 推 展 至 提 交 貨 物 艙 單 及 紡 織 品 通 知 書 。
有 關 詳 情 , 請 致 電 以 下 的 服 務 供 應 商 :
商 貿 易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( 電 話 : 8109 1820)
貿 易 通 電 子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( 電 話 : 2599 1700)

本 致 出 口 商 通 告 的 中 文 譯 本 只 供 參 考 用 途 。 倘 中 英 文 本 有 任 何 差 異 , 仍 以 英 文 本 為 準 。

 
  回 上 頁
  返 回 頁 首
 
 
圖 圖
 

修訂日期: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