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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
檔 案 編 號 : S/F(A) to EIC 111/2

執 事 先 生 :
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409/2005 號

致 出 口 商 ( 紡 織 事 務 通 告 ) :

第 一 組 ( 美 國 ) 第 13/2005 號

美 國 : 取 消 紡 織 品 報 關 單 (Textile Declaration) 規 定

美 國 海 關 及 邊 境 保 護 局 ( 下 稱 " 美 國 海 關 " ) 於 2005 年 10 月 5 日 的 聯 邦 登 記 冊 發 出 公 告 , 公 布 標 題 為 " 紡 織 及 服 裝 產 品 原 產 地 " 的 暫 定 規 則 ( 見 英 文 版 附 件 (pdf 格 式 ) ) , 以 更 新 、 重 組 和 綜 合 關 於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原 產 地 的 規 例 , 使 其 能 反 映 由 2005 年 1 月 1 日 起 取 消 的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成 員 之 間 的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配 額 。 在 該 規 則 訂 明 的 各 項 更 改 和 修 訂 中 , 對 業 內 人 士 有 重 大 影 響 的 項 目 包 括 (i) 取 消 紡 織 品 報 關 單 (Textile Declaration) 規 定 ; 以 及 (ii) 實 施 製 造 商 識 別 代 碼 (MID) 規 定 。

  1. 由 2005 年 10 月 5 日 起 , 由 所 有 國 家 及 地 方 進 口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, 均 無 須 向 美 國 海 關 提 交 紡 織 品 報 關 單 (Textile Declaration) 。 不 過 ,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的 進 口 商 必 須 在 所 有 相 關 報 關 文 件 上 , 即 美 國 海 關 表 格 3461 ( 入 境 / 即 時 付 貨 ) 和 美 國 海 關 表 格 7501 ( 入 境 摘 要 ) , 以 及 所 有 以 電 子 方 式 傳 送 的 相 關 資 料 中 , 使 用 製 造 商 識 別 代 碼 (MID) 以 表 明 製 造 商 的 身 分 。 製 造 商 識 別 代 碼 (MID) 是 以 進 行 賦 予 產 品 產 地 來 源 資 格 工 序 的 工 廠 的 名 稱 和 地 址 組 合 而 成 。 有 關 如 何 構 組 和 使 用 製 造 商 識 別 代 碼 (MID) 的 資 料 , 請 參 閱 上 述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內 "第 102 部 附 錄 ─ 紡 織 品 及 服 裝 製 造 商 身 分" 部 分 。 進 口 貨 物 的 報 關 文 件 上 如 沒 有 製 造 商 識 別 代 碼 (MID) , 美 國 當 局 可 拒 絕 有 關 貨 物 入 境 或 採 取 其 他 適 當 行 動 。
     
  2. 上 述 聯 邦 登 記 冊 公 告 訂 明 , 有 關 暫 定 規 則 的 意 見 , 須 在 2005 年 12 月 5 日 或 之 前 送 交 美 國 海 關 。

查 詢

  1.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05 向 鄧 小 賢 女 士 查 詢 。
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



( 盧 雯 慧 代 行 )

2005 年 10 月 7 日



: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