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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:23 922 922
電 郵 :enquiry@tid.gov.hk
檔 號 : TRA 202/090
執 事 先 生 :
致 出 口 商 ( 紡 織 事 務 ) 通 告
第 一 組 ( 美 國 ) 第 4/2004號
第 二 組 ( 歐 洲 聯 盟 ) 第 2/2004 號
第 三 組 ( 除 美 國 及 歐 洲 聯 盟 以 外 的 國 家 ) 第 4/2004 號
產 地 來 源 證 通 告 第 3/2004 號
特 惠 稅 證 通 告 第 3/2004號
紡 織 商 登 記 通 告 第 2/2004 號
進 口 簽 證 ( 紡 織 品 ) 通 告 第 1/2004 號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4/2004 號
戰 略 貿 易 管 制 通 告 第 2/2004 號
未 經 加 工 鑽 石 商 登 記 通 告 第 1/2004 號
嚴 重 急 性 呼 吸 系 統 綜 合 症 ( 沙 士 )
本 通 告 提 供 關 於 嚴 重 急 性 呼 吸 系 統 綜 合 症 ( 沙 士 ) 的 一 般 資 料 。
「 沙 士 」
- 「 沙 士 」 即 嚴 重 急 性 呼 吸 系 統 綜 合 症 , 是 由 一 種 冠 狀 病 毒 ( SARS-CoV) 引 起 的 呼 吸 道 傳 染 病 。
「 沙 士 」 的 症 狀
- 「 沙 士 」 的 症 狀 普 遍 在 染 病 後 兩 日 至 七 日 內 出 現 , 但 潛 伏 期 可 長 達 大 約 十 日 。
- 「 沙 士 」 的 早 期 症 狀 與 流 行 性 感 冒 相 似 。 一 般 而 言 , 患 者 起 初 會 發 燒 ( 體 溫 通 常 在 攝 氏 38度 或 以 上 ) 。 其 他 症 狀 可 包 括 發 冷 、 顫 抖 、 頭 痛 、 疲 倦 或 肌 肉 痛 , 有 時 還 會 出 現 肚 瀉 。 病 發 初 期 , 有 些 患 者 只 有 輕 微 的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狀 , 但 數 日 後 可 能 會 有 乾 咳 、 呼 吸 困 難 等 下 呼 吸 道 感 染 的 症 狀 。 約 10%病 者 的 病 情 可 能 會 迅 速 惡 化 至 呼 吸 衰 竭 , 並 須 接 受 深 切 治 療 。 長 者 的 症 狀 或 會 有 較 大 的 變 化 。
「 沙 士 」 的 診 斷
- 有 多 種 測 試 方 法 可 把 引 起 「 沙 士 」 的 冠 狀 病 毒 ( SARS-CoV) 檢 驗 出 來 。 部 分 測 試 能 從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及 糞 便 等 臨 床 樣 本 驗 出 「 沙 士 」 病 毒 。 血 清 測 試 則 能 在 病 者 病 發 後 約 十 日 , 驗 出 所 產 生 的 冠 狀 病 毒 抗 體 。
「 沙 士 」 的 傳 播
- 「 沙 士 」 主 要 透 過 人 與 人 的 近 距 離 接 觸 傳 播 , 尤 其 是 通 過 患 者 咳 嗽 或 打 噴 嚏 時 噴 出 的 呼 吸 道 飛 沫 。 當 患 者 的 飛 沫 附 在 周 邊 人 士 的 口 、 鼻 或 眼 睛 黏 膜 上 時 , 就 有 機 會 傳 播 「 沙 士 」 。 如 雙 手 觸 摸 被 污 染 的 物 件 表 面 再 觸 及 口 、 鼻 或 眼 睛 時 , 亦 有 可 能 染 病 。
「 沙 士 」 的 治 療 方 法
- 醫 療 人 員 正 研 究 有 效 的 治 療 方 法 。
減 低 感 染 「 沙 士 」 的 風 險
- 現 時 並 無 疫 苗 預 防 「 沙 士 」 。 要 減 低 感 染 及 傳 播 「 沙 士 」 的 風 險 ,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莫 過 於 建 立 良 好 的 生 習 慣 。
(I) 在 沒 有 「 沙 士 」 個 案 期 間
(A)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生
- 如 需 觸 摸 眼 睛 及 口 鼻 , 事 前 應 洗 手 ;
- 處 理 被 糞 便 、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或 其 他 體 液 弄 污 的 物 件 後 要 洗 手 ;
- 觸 摸 電 梯 扶 手 、 升 降 機 按 鈕 、 門 把 手 等 公 用 物 件 之 後 要 洗 手 。
- 最 少 用 十 秒 時 間 洗 擦 手 指 、 指 甲 四 周 、 手 掌 和 手 背 , 洗 擦 時 切 勿 沖 水 ;
- 洗 擦 後 , 才 用 清 水 將 雙 手 徹 底 沖 洗 乾 淨 ;
- 用 抹 手 紙 或 乾 手 機 弄 乾 雙 手 ;
- 洗 手 後 , 避 免 直 接 接 觸 水 龍 頭 ; 關 上 水 龍 頭 時 , 可 以 用 抹 手 紙 包 裹 著 水 龍 頭 。
- 如 沒 有 洗 手 設 備 , 可 用 含 65-95% 酒 精 的 消 毒 劑 消 毒 雙 手 。
- 經 常 帶 備 手 帕 或 紙 巾 , 打 噴 嚏 或 咳 嗽 時 用 其 掩 住 口 鼻 , 其 後 立 即 用 液 洗 手 。
-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狀 或 發 燒 的 人 士 應 戴 上 口 罩 , 並 及 早 求 醫 。
- 用 膳 時 要 使 用 公 筷 和 公 匙 , 不 要 與 人 共 享 同 一 飯 盒 或 飲 料 。
(B) 一 些 情 況 下 , 市 民 應 佩 戴 口 罩 , 例 如 :
-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的 症 狀 或 發 燒 ;
- 照 顧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或 發 燒 的 病 者 ;
- 前 往 醫 療 單 位 或 在 這 些 地 方 工 作 。
(C) 維 持 健 康 的 生 活 習 慣 - 均 衡 飲 食 、 適 量 運 動 、 足 夠 休 息 、 切 勿 吸 煙 。
(D) 保 持 良 好 環 境 生 :
- 保 持 家 居 清 潔 , 每 天 以 家 用 洗 潔 精 及 清 水 或 1:9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( 將 1份 家 用 漂 白 水 加 入 99 份 清 水 內 ) 清 潔 家 具 及 家 居 設 施 , 其 後 用 清 水 揩 抹 及 抹 乾 。
- 打 開 窗 戶 , 保 持 室 內 空 氣 流 通 ;
- 用 1:99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清 潔 廁 所 , 最 少 每 日 一 次 。
- 沖 廁 前 要 蓋 上 廁 座 蓋 板 , 避 免 污 水 濺 出 ;
- 待 沖 廁 水 靜 止 後 , 才 打 開 廁 座 蓋 板 ;
- 最 理 想 是 用 浸 透 1:9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的 抹 布 揩 抹 廁 座 邊 、 廁 板 和 廁 蓋 , 再 用 清 水 揩 抹 , 然 後 抹 乾 ;
- 用 液 徹 底 清 洗 雙 手 , 再 用 抹 手 紙 或 乾 手 機 弄 乾 雙 手 。
- 保 持 廁 所 、 排 水 口 及 喉 管 正 常 運 作 :
- 最 少 每 星 期 一 次 把 約 半 公 升 清 水 倒 進 每 個 地 台 排 水 口 , 以 防 止 臭 氣 和 昆 蟲 進 入 樓 宇 內 ;
- 然 後 把 一 茶 匙 1:9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倒 進 排 水 口 , 五 分 鐘 後 再 倒 清 水 入 內 ;
- 地 台 排 水 口 清 潔 後 , 再 噴 殺 蟲 水 入 內 ;
- 確 保 排 水 口 及 喉 管 沒 有 滲 漏 或 阻 塞 ; 未 經 批 准 , 切 勿 擅 自 將 渠 管 改 道 ; 如 隔 氣 彎 管 有 損 毀 , 或 排 水 口 發 出 臭 味 , 應 立 即 維 修 。
- 切 勿 隨 地 吐 痰 或 亂 拋 垃 圾 。
- 確 保 樓 梯 、 升 降 機 、 大 堂 、 垃 圾 站 、 樓 宇 簷 篷 、 抽 氣 扇 等 公 共 設 施 定 期 清 潔 、 消 毒 及 維 修 保 養 。
- 防 治 蟲 鼠 - 妥 善 地 存 放 食 物 及 適 當 地 處 理 垃 圾 , 留 意 是 否 有 蟲 鼠 滋 生 的 跡 象 , 當 有 需 要 時 , 安 排 消 滅 蟲 鼠 的 工 作 。
(II) 當 海 外 地 區 有 「 沙 士 」 個 案 時
除 採 取 上 述 措 施 外 , 以 下 人 士 宜 佩 戴 口 罩 :
- 前 往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地 區 的 旅 遊 人 士 ;
- 於 邊 境 管 制 站 負 責 執 行 公 共 生 管 制 措 施 的 人 員 ;
- 醫 院 / 診 所 的 員 工 、 病 人 及 到 訪 的 人 士 應 遵 照 醫 院 / 診 所 的 指 示 。
(III) 當 本 地 有 「 沙 士 」 個 案 時
除 上 述 人 士 外 , 以 下 人 士 亦 宜 佩 戴 口 罩 :
- 前 往 人 多 擠 迫 或 空 氣 不 流 通 地 方 的 人 士 ;
- 曾 與 「 沙 士 」 患 者 有 緊 密 接 觸 (*1)的 人 士 , 應 從 最 後 接 觸 日 起 連 續 十 天 戴 上 口 罩 。 與 患 者 有 社 交 接 觸 (*2)的 人 士 亦 可 戴 上 口 罩 。
由 於 各 種 情 況 不 能 盡 錄 , 市 民 宜 根 據 上 述 指 引 , 判 斷 是 否 需 要 佩 戴 口 罩 。 一 般 而 言 , 任 何 人 士 認 為 有 需 要 時 , 亦 可 佩 戴 口 罩 。
(IV) 佩 戴 外 科 口 罩 時 要 注 意 :
- 佩 戴 口 罩 前 和 脫 下 口 罩 前 後 , 都 要 洗 手 ;
- 依 照 生 產 商 的 指 示 佩 戴 口 罩 ;
- 口 罩 有 顏 色 的 一 面 向 外 , 有 金 屬 片 的 一 邊 向 上 ;
- 縛 好 口 罩 的 繩 索 或 橡 皮 帶 , 將 口 罩 固 定 ;
- 把 口 罩 上 的 金 屬 片 沿 鼻 樑 兩 側 按 緊 , 使 口 罩 舒 適 地 緊 貼 面 部 ;
- 口 罩 應 完 全 覆 蓋 口 鼻 和 下 巴 。
- 戴 上 口 罩 後 , 盡 量 避 免 觸 摸 口 罩 ; 如 不 能 避 免 , 觸 摸 口 罩 前 後 都 應 洗 手 ;
- 口 罩 向 外 的 一 面 可 能 帶 有 病 菌 , 脫 下 口 罩 時 應 避 免 觸 摸 ;
- 脫 下 口 罩 後 , 將 口 罩 放 入 膠 袋 或 紙 袋 , 才 棄 置 於 有 蓋 的 垃 圾 桶 內 ;
- 外 科 口 罩 用 完 後 應 該 棄 掉 , 任 何 情 況 下 均 不 應 使 用 超 過 一 日 。 口 罩 如 有 破 損 或 弄 污 , 更 應 立 即 更 換 。
佩 戴 口 罩 只 是 預 防 呼 吸 道 傳 染 病 的 方 法 之 一 , 最 重 要 的 是 保 持 良 好 的 個 人 生 習 慣 及 實 踐 健 康 的 生 活 模 式 。
「 沙 士 」 期 間 的 情 緒 處 理
- 「 沙 士 」 是 一 種 新 的 疾 病 , 市 民 對 此 感 到 害 怕 和 焦 慮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。 然 而 , 焦 慮 的 情 緒 有 損 健 康 , 因 此 市 民 應 妥 善 處 理 該 種 情 緒 。 以 下 是 在 「 沙 士 」 期 間 如 何 處 理 焦 慮 的 一 些 建 議 :
- 理 智 面 對 - 採 取 政 府 建 議 的 預 防 措 施 , 從 而 保 障 自 己 的 健 康 及 控 制 疾 病 的 傳 播 。
- 自 我 照 顧 - 保 持 均 衡 飲 食 、 適 量 運 動 、 充 足 休 息 , 安 排 時 間 舒 展 身 心 。
- 作 息 如 常 -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改 變 , 如 常 工 作 及 生 活 。
- 不 要 自 困 - 在 留 意 有 關 「 沙 士 」 的 新 聞 及 發 展 之 餘 , 別 忘 了 要 有 適 當 的 鬆 弛 時 間 。
- 做 好 準 備 - 與 家 人 及 同 事 商 量 , 訂 立 應 變 計 劃 。
- 保 持 聯 繫 - 與 家 人 及 朋 友 保 持 聯 繫 , 定 期 以 電 話 或 電 郵 分 享 感 受 及 意 見 。
- 尋 求 協 助 - 如 以 上 措 施 對 處 理 焦 慮 的 情 緒 沒 有 幫 助 , 請 向 專 業 人 士 求 助 。 (社 會 福 利 署 熱 線 : 2343 2255)
- 「 沙 士 」 的 高 危 人 士 或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的 人 士 需 要 我 們 全 力 支 持 。 我 們 應 體 諒 、 表 達 關 懷 及 接 納 , 支 持 他 們 順 利 完 成 療 程 , 早 日 康 復 。 歧 視 及 排 斥 是 無 助 於 排 除 「 沙 士 」 的 侵 害 ﹔ 要 保 障 健 康 , 應 加 深 對 此 病 的 認 識 , 抱 持 正 確 的 態 度 , 並 採 取 嚴 格 的 預 防 措 施 。
公 共 生 管 制 措 施
- 當 本 地 有 「 沙 士 」 個 案 時 , 有 關 當 局 可 能 會 執 行 以 下 公 共 生 管 制 措 施 。 市 民 應 與 有 關 當 局 合 作 , 遵 守 這 些 措 施 :
- 將 醫 院 的 「 沙 士 」 患 者 隔 離 及 集 中 , 以 作 診 斷 及 治 理 ;
- 追 查 及 跟 進 曾 與 患 者 接 觸 的 人 士 ;
- 隔 離 曾 與 患 者 有 緊 密 接 觸 (*1)的 人 士 十 日 或 其 他 指 定 的 時 間 ;
- 加 強 邊 境 管 制 措 施 , 包 括 健 康 申 報 、 量 度 體 溫 和 防 止 「 沙 士 」 患 者 及 其 接 觸 者 進 出 ;
工 作 場 所 適 用 的 建 議
- 在 沒 有 「 沙 士 」 個 案 期 間
- 所 有 員 工 應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生 。
- 辦 公 室 管 理 人 員 應 保 持 工 作 環 境 清 潔 生 。 定 期 以 1:9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清 潔 及 消 毒 家 具 及 公 用 設 備 , 再 用 浸 透 清 水 的 抹 布 揩 抹 , 然 後 抹 乾 。
- 清 理 嘔 吐 物 要 用 1:4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, 其 後 用 清 水 沖 洗 被 嘔 吐 物 弄 污 的 地 方 以 及 抹 乾 。
- 辦 公 室 的 窗 戶 應 不 時 打 開 , 使 空 氣 流 通 。 確 保 空 調 系 統 保 養 良 好 , 並 定 期 清 洗 隔 塵 網 。
- 確 保 廁 所 設 施 維 修 保 養 妥 善 。
- 廁 所 內 應 備 有 液 及 用 完 即 棄 的 抹 手 紙 或 乾 手 機 。
- 如 員 工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的 症 狀 或 發 燒 , 建 議 其 留 在 家 中 休 息 , 佩 戴 口 罩 , 並 立 即 求 醫 。
-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期 間
- 如 員 工 居 住 的 大 廈 發 現 有 「 沙 士 」 患 者 , 有 關 員 工 不 論 在 家 或 在 辦 公 室 , 都 應 繼 續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生 。 該 員 工 應 每 日 以 1:99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消 毒 家 居 。
- 曾 與 「 沙 士 」 患 者 有 緊 密 接 觸 (*1)的 員 工 , 將 接 受 為 期 十 日 的 隔 離 。 他 應 佩 戴 口 罩 及 嚴 格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生 。 該 員 工 亦 應 留 意 有 否 出 現 類 似 「 沙 士 」 的 症 狀 。 曾 與 「 沙 士 」 患 者 有 社 交 接 觸 (*2)的 員 工 , 則 不 論 在 家 或 在 辦 公 室 , 都 應 繼 續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及 環 境 生 。 他 們 亦 可 佩 戴 口 罩 。
- 如 有 員 工 感 染 「 沙 士 」 , 辦 公 室 管 理 人 員 應 加 強 環 境 生 措 施 。 包 括 每 日 清 潔 所 有 表 面 (桌 、 椅 、 電 腦 、 電 話 、 地 板 、 廁 所 、 洗 手 盆 、 門 把 手 、 電 燈 開 關 掣 等 )。 第 一 次 清 潔 時 , 使 用 1:49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, 其 後 每 日 以 1:99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進 行 清 潔 , 然 後 用 清 水 揩 抹 及 抹 乾 。 緊 記 保 持 良 好 空 氣 流 通 。 如 工 作 場 所 採 用 空 調 系 統 , 要 確 保 有 頻 密 的 新 鮮 空 氣 引 入 , 以 及 空 調 系 統 有 良 好 的 維 修 保 養 及 清 潔 。
公 眾 場 所 適 用 的 建 議
- 在 沒 有 「 沙 士 」 個 案 期 間
- 所 有 職 員 及 顧 客 應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生 。
-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狀 或 發 燒 的 人 士 應 避 免 前 往 人 多 擠 迫 的 地 方 , 並 應 佩 戴 口 罩 , 立 即 就 醫 。
- 公 眾 場 所 的 管 理 人 員 應 保 持 環 境 清 潔 生 。 定 期 用 1:99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清 潔 及 消 毒 公 共 設 施 , 再 用 浸 透 清 水 的 抹 布 揩 抹 , 然 後 抹 乾 。
- 清 理 嘔 吐 物 要 用 1:49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, 其 後 用 清 水 沖 洗 被 嘔 吐 物 弄 污 的 地 方 以 及 抹 乾 。
- 確 保 廁 所 設 施 維 修 保 養 妥 善 。
- 廁 所 內 應 備 有 液 及 用 完 即 棄 的 抹 手 紙 或 乾 手 機 。
- 如 員 工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的 症 狀 或 發 燒 , 建 議 其 留 在 家 中 休 息 , 佩 戴 口 罩 , 並 立 即 求 醫 。
-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期 間
- 在 人 多 擠 迫 或 空 氣 不 流 通 的 地 方 , 應 戴 上 口 罩 ;
- 嚴 格 執 行 保 持 個 人 及 環 境 生 的 措 施 。
由 香 港 輸 出 的 貨 物 、 貨 品 及 商 品 不 會 危 害 公 眾 生
- 根 據 世 界 生 組 織 (WHO)於 2003年 4月 11日 的 公 告 ( 網 址 : http://www.who.int/csr/sars/goods2003_04_10/en/) , 目 前 沒 有 流 行 病 學 數 據 顯 示 人 類 會 因 為 曾 經 接 觸 來 自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地 區 的 貨 物 、 產 品 或 動 物 而 感 染 該 疾 病 。
- 世 界 生 組 織 最 近 在 2003年 6月 24日 的 公 告 ( 網 址 : http://www.who.int/csr/sars/travelupdate/en/) , 指 出 來 自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地 區 的 貨 物 、 產 品 或 動 物 均 不 會 危 害 公 眾 生 。 世 界 生 組 織 亦 沒 有 建 議 就 這 方 面 採 取 限 制 措 施 。 因 此 , 由 香 港 輸 出 的 文 件 、 信 件 、 貨 辦 、 貨 品 或 貨 物 , 無 須 因 防 疫 理 由 而 須 加 以 特 別 處 理 。
關 於 「 沙 士 」 和 對 來 自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地 區 旅 客 的 入 境 限 制 資 料 發 布 安 排
- 關 於 「 沙 士 」 的 一 般 資 料 , 以 及 各 地 對 來 自 受 「 沙 士 」 影 響 地 區 旅 客 實 施 的 入 境 限 制 會 不 時 改 變 。 本 署 為 確 保 盡 快 發 布 這 些 資 料 , 會 在 下 列 網 頁 的 "最 新 消 息 "部 分 刊 載 便 覽 。 這 便 覽 會 不 時 更 新 , 以 提 供 最 新 消 息 。
http://www.tid.gov.hk/english/aboutus/whatsnew/sars/( 英 文 版 )
http://www.tid.gov.hk/tc_chi/aboutus/whatsnew/sars/( 繁 體 中 文 版 )
http://www.tid.gov.hk/sc_chi/aboutus/whatsnew/sars/( 簡 體 中 文 版 )
由 於 已 有 上 述 安 排 , 本 署 不 會 發 出 關 於 「 沙 士 」 一 般 資 料 ( 包 括 入 境 限 制 ) 的 通 告 。
- 為 方 便 商 號 取 得 有 關 各 地 實 施 的 入 境 限 制 最 新 資 料 , 現 付 上 本 地 領 事 館 的 電 話 / 傳 真 號 碼 一 覽 表 (pdf 格 式)。 相 關 的 網 址 如 下 :
http://www.protocol.gov.hk/eng/consular/index.html( 英 文 版 )
http://www.protocol.gov.hk/chi/consular/index.html
( 繁 體 中 文 版 )
http://sc.info.gov.hk/gb/www.protocol.gov.hk/chi/consular/index.html
( 簡 體 中 文 版 )
有 關 此 事 的 資 料 也 可 於 下 列 網 頁 找 到 :
http://www.cathaypacific.com/intl/news/5th ( 英 文 版 )
http://www.cathaypacific.com/chinese/news/5th ( 繁 體 中 文 版 )
http://www.cathaypacific.com/sc/news/0,,85566,00.html ( 簡 體 中 文 版 )
- 商 戶 如 希 望 本 署 在 更 新 該 便 覽 的 資 料 後 通 知 他 們 , 可 登 入 下 列 網 址 , 登 記 使 用 免 費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服 務 , 收 取 特 別 通 知 ( 第 10項 ) :
http://www.tid.gov.hk/portal/ie/html/IE_E_Login_Pub_Index_e.htm( 英 文 版 )
http://www.tid.gov.hk/portal/ie/html/IE_E_Login_Pub_Index_c.htm( 繁 體 中 文 版 )
- 商 戶 亦 可 到 本 署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免 費 索 取 上 述 便 覽 的 印 文 本 。
有 關 「 沙 士 」 的 其 他 資 料
- 如 需 更 多 有 關 「 沙 士 」 的 資 料 , 請 致 電 生 署 24小 時 健 康 教 育 錄 音 熱 線 : 2833 0111, 或 於 辦 公 時 間 致 電 熱 線 : 187 2222, 或 瀏 覽 下 列 網 頁 :
生 署 「 沙 士 」 網 頁 , 網 址 是
http://www.info.gov.hk/info/sars/eindex.htm( 英 文 版 )
http://www.info.gov.hk/info/sars/cindex.htm ( 繁 體 中 文 版 )
http://sc.info.gov.hk/gb/www.info.gov.hk/info/sars/cindex.htm( 簡 體 中 文 版 )
「 沙 士 」 預 防 須 知 網 頁 , 網 址 是
http://www.info.gov.hk/dh/diseases/ap/eng/SARS.htm( 英 文 版 )
http://www.info.gov.hk/dh/diseases/ap/chi/SARS.htm ( 繁 體 中 文 版 )
http://sc.info.gov.hk/gb/www.info.gov.hk/dh/diseases/ap/chi/SARS.htm( 簡 體 中 文 版 )
世 界 生 組 織 網 頁 , 網 址 是
http://www.who.int/csr/sars/en/( 英 文 版 )
查 詢
- 如 對 本 通 告 內 容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337與 蘇 銘 盛 先 生 聯 絡 。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(湯 張 惠 芳 代 行 )
2004年 1月 17日
(*1) 緊 密 接 觸 指 曾 經 照 顧 患 者 , 與 患 者 共 同 居 住 , 或 曾 經 直 接 接 觸 過 患 者 的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或 體 液 。
(*2) 社 交 接 觸 是 指 普 通 的 會 面 , 即 是 未 曾 照 顧 患 者 , 並 非 與 患 者 共 同 居 住 , 及 未 曾 直 接 接 觸 過 患 者 的 分 泌 物 或 體 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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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 用 電 子 服 務 , 商 號 能 直 接 透 過 辦 公 室 電 腦 , 更 快 捷 更 方 便 地 申 請 受 限 制 紡 織 品 出 口 證 、 生 產 通 知 書 及 產 地 來 源 證 。 電 子 服 務 現 已 推 展 至 提 交 貨 物 艙 單 及 紡 織 品 通 知 書 。 有 關 詳 情 ,請 致 電 2599 1700向 貿 易 通 查 詢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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