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頁範本路徑
跳至主要內容  跳至搜索  跳至主菜單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亞洲國際都會

新 聞 公 報

賈 慶 林 主 持 「 內 地 與 港 澳 經 貿 合 作 發 展 論 壇 」
二 ○ ○ 六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( 星 期 四 )

中 國 人 民 政 治 協 商 會 議 全 國 委 員 會 主 席 賈 慶 林 今 (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) 早 主 持 「 內 地 與 港 澳 經 貿 合 作 發 展 論 壇 」 開 幕 儀 式 , 並 發 表 主 旨 演 講 。

論 壇 由 國 家 商 務 部 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聯 合 主 辦 ,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及 中 國 國 際 經 濟 技 術 交 流 中 心 協 辦 , 以 慶 祝 《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 ( 《 安 排 》 ) 簽 署 三 週 年 。

香 港 特 區 行 政 長 官 曾 蔭 權 、 澳 門 特 區 行 政 長 官 何 厚 鏵 和 商 務 部 部 長 薄 熙 來 亦 於 論 壇 上 致 辭 。 六 百 名 來 自 內 地 、 香 港 和 澳 門 的 嘉 賓 出 席 論 壇 , 包 括 多 位 中 央 部 委 及 省 市 領 導 。

賈 慶 林 主 席 表 示 , 《 安 排 》 的 簽 署 和 實 施 , 促 進 了 內 地 與 港 澳 經 貿 合 作 全 方 位 、 多 層 次 、 寬 領 域 的 開 展 , 帶 動 了 香 港 、 澳 門 經 濟 的 全 面 增 長 ; 亦 對 內 地 進 一 步 擴 大 開 放 、 優 化 經 濟 結 構 也 起 到 了 積 極 作 用 。

他 說 : 「 實 踐 表 明 , 《 安 排 》 的 實 施 , 有 利 於 暢 通 三 地 經 脈 , 加 快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, 促 進 內 地 與 港 澳 經 濟 優 勢 互 補 、 互 利 共 贏 , 是 深 化 內 地 與 港 澳 經 貿 合 作 的 雙 向 平 台 和 有 力 引 擎 。 」

他 續 說 , 今 天 宣 布 的 《 安 排 》 新 措 施 和 國 務 院 也 正 研 究 的 擴 大 人 民 幣 業 務 的 新 政 策 , 將 推 動 三 地 經 濟 更 快 更 好 地 發 展 , 為 內 地 與 港 澳 的 經 貿 合 作 注 入 強 大 動 力 。

曾 蔭 權 致 辭 時 則 表 示 , 香 港 經 濟 的 其 中 一 個 重 要 發 展 方 向 , 就 是 乘 着 「 背 靠 內 地 、 面 向 世 界 」 這 優 勢 , 加 強 與 內 地 經 貿 合 作 , 互 補 優 勢 , 達 致 互 利 共 贏 。

他 表 示 , 現 在 香 港 經 濟 已 經 全 面 復 蘇 , 這 除 了 香 港 人 的 努 力 外 , 《 安 排 》 的 落 實 亦 是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。 他 說 : 「 《 安 排 》 實 施 首 兩 年 , 估 計 已 經 為 香 港 創 造 了 兩 萬 九 千 個 新 職 位 , 新 增 54 億 元 服 務 收 益 和 55 億 元 資 本 投 資 額 。 」

自 內 地 和 香 港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簽 署 《 安 排 》 協 議 後 , 雙 方 一 直 緊 密 合 作 , 擴 濶 《 安 排 》 的 涵 蓋 範 圍 , 並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及 二 零 零 五 年 分 別 達 成 《 安 排 》 第 二 及 第 三 階 段 開 放 措 施 的 協 議 。

為 再 擴 大 《 安 排 》 的 開 放 範 圍 , 財 政 司 司 長 唐 英 年 與 商 務 部 副 部 長 廖 曉 淇 於 六 月 二 十 七 日 聯 合 主 持 《 安 排 》 督 導 委 員 會 高 層 會 議 , 雙 方 就 內 地 在 服 務 貿 易 領 域 對 香 港 擴 大 開 放 , 以 及 雙 方 在 貿 易 投 資 便 利 化 領 域 增 強 合 作 方 面 , 簽 署 《 安 排 》 補 充 協 議 。

服 務 貿 易 方 面 , 根 據 剛 簽 訂 的 補 充 協 議 , 自 二 零 零 七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, 內 地 將 在 法 律 、 建 築 、 信 息 技 術 、 會 展 、 視 聽 、 分 銷 、 旅 遊 、 航 空 運 輸 、 陸 路 運 輸 和 個 體 工 商 戶 等 十 個 領 域 進 一 步 放 寬 市 場 准 入 的 條 件 。

其 中 法 律 方 面 的 放 寬 措 施 , 包 括 對 與 香 港 律 師 事 務 所 進 行 聯 營 的 內 地 律 師 事 務 所 的 專 職 律 師 人 數 不 作 要 求 、 對 香 港 律 師 事 務 所 駐 內 地 代 表 機 構 的 代 表 在 內 地 的 居 留 時 間 不 作 要 求 、 允 許 有 內 地 律 師 執 業 資 格 的 香 港 居 民 以 內 地 律 師 身 份 從 事 涉 港 婚 姻 、 繼 承 案 件 的 代 理 活 動 、 允 許 香 港 大 律 師 以 公 民 身 份 擔 任 內 地 民 事 訴 訟 的 代 理 人 , 以 及 允 許 取 得 內 地 律 師 資 格 或 法 律 職 業 資 格 的 香 港 居 民 , 在 內 地 律 師 事 務 所 設 在 香 港 的 分 所 , 按 照 內 地 規 定 的 實 習 培 訓 大 綱 和 實 務 訓 練 指 南 進 行 實 習 。

旅 遊 方 面 , 協 議 允 許 在 廣 東 省 的 香 港 旅 行 社 , 申 請 試 點 經 營 廣 東 省 居 民 ( 具 有 廣 東 省 正 式 戶 籍 的 居 民 ) 前 往 香 港 、 澳 門 的 團 隊 旅 遊 業 務 。

香 港 航 空 銷 售 代 理 企 業 可 在 內 地 設 立 獨 資 航 空 運 輸 銷 售 代 理 企 業 , 註 冊 資 本 要 求 與 內 地 企 業 相 同 。 建 築 方 面 ,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可 在 內 地 設 立 獨 資 工 程 造 價 諮 詢 企 業 , 有 關 企 業 在 香 港 和 內 地 的 業 績 , 可 共 同 作 為 評 定 其 在 內 地 設 立 工 程 造 價 諮 詢 企 業 申 請 資 質 的 依 據 。

至 於 貿 易 投 資 便 利 化 方 面 , 為 推 動 兩 地 在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領 域 的 合 作 , 雙 方 同 意 將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列 入 《 安 排 》 貿 易 投 資 便 利 化 領 域 。

雙 方 認 識 到 , 加 強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對 於 推 動 兩 地 經 濟 發 展 和 促 進 兩 地 經 貿 交 流 與 合 作 具 有 重 要 意 義 , 並 同 意 加 強 在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領 域 的 合 作 , 包 括 通 過 內 地 將 會 在 香 港 設 立 的 保 護 知 識 產 權 協 調 中 心 , 就 兩 地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的 信 息 進 行 交 流 與 溝 通 。

除 了 《 安 排 》 的 新 措 施 , 國 務 院 正 積 極 研 究 進 一 步 擴 大 在 香 港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的 範 圍 , 包 括 允 許 香 港 進 口 商 以 人 民 幣 支 付 從 內 地 直 接 貿 易 進 口 和 讓 內 地 金 融 機 構 在 香 港 發 行 人 民 幣 金 融 債 券 試 點 等 項 目 。 這 是 中 央 政 府 具 體 支 持 鞏 固 和 發 展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重 大 政 策 。

在 《 安 排 》 下 , 貨 物 貿 易 方 面 , 內 地 已 向 所 有 符 合 《 安 排 》 原 產 地 規 則 的 香 港 原 產 貨 物 , 實 施 進 口 零 關 稅 優 惠 。 服 務 貿 易 方 面 , 自 《 安 排 》 實 施 以 來 , 亦 合 共 有 二 十 七 個 服 務 領 域 的 「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」 獲 優 惠 待 遇 。 《 安 排 》 進 一 步 開 放 措 施 補 充 協 議 及 有 關 附 件 已 上 載 工 業 貿 易 署 網 頁 , 網 址 為 www.tid.gov.hk/tc_chi/cepa/index.html 。

今 日 的 論 壇 並 有 兩 節 有 關 區 域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的 專 題 演 講 。 首 個 專 題 演 講 的 主 題 為 《 區 域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趨 勢 ─ 金 融 、 旅 遊 及 物 流 》 , 由 財 政 司 司 長 擔 任 主 持 人 , 主 講 嘉 賓 包 括 廖 曉 淇 、 國 家 發 改 委 副 主 任 畢 井 泉 、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副 行 長 胡 曉 煉 及 國 家 旅 遊 局 局 長 邵 琪 偉 。

至 於 第 二 個 專 題 演 講 則 集 中 討 論 《 CEPA 下 粵 港 澳 合 作 展 望 》 , 由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陳 家 強 教 授 擔 任 主 持 人 , 主 講 嘉 賓 有 廣 東 省 經 濟 貿 易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劉 曉 捷 、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總 裁 林 天 福 及 澳 門 中 華 總 商 會 副 會 長 賀 一 誠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