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新 聞 公 報
香 港 外 發 加 工 紡 織 品 免 徵 內 地 出 口 關 稅 二 ○ ○ 五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( 星 期 二 )
內 地 將 豁 免 徵 收 到 內 地 進 行 外 發 加 工 且 具 香 港 產 地 來 源 資 格 的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的 出 口 關 稅 。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楊 立 門 及 商 務 部 台 港 澳 司 司 長 王 遼 平 今 日 (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) 於 北 京 主 持 《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 ( CEPA ) 聯 立 指 導 委 員 會 會 議 時 達 成 以 上 協 議 。
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曾 俊 華 歡 迎 內 地 豁 免 向 香 港 進 口 內 地 加 工 的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徵 收 新 增 的 出 口 關 稅 。
曾 俊 華 說 : 「 我 們 留 意 到 內 地 最 近 開 徵 出 口 關 稅 的 措 施 , 亦 十 分 了 解 本 港 業 界 對 此 措 施 可 能 引 致 生 產 成 本 大 幅 上 升 的 關 注 。 」
他 說 : 「 我 月 初 在 巴 黎 出 席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非 正 式 部 長 會 議 時 , 已 特 別 與 商 務 部 部 長 薄 熙 來 提 出 , 希 望 可 以 豁 免 向 香 港 外 發 加 工 貨 品 徵 收 出 口 關 稅 。 我 在 上 周 給 薄 部 長 的 信 函 中 , 亦 承 諾 我 們 會 全 力 與 內 地 海 關 合 作 , 研 究 用 電 子 方 式 處 理 外 發 加 工 貨 品 的 出 入 口 事 宜 。 」
「 我 很 高 興 得 悉 內 地 作 出 迅 速 及 正 面 的 回 應 , 商 務 部 是 項 決 定 肯 定 有 助 消 除 對 香 港 紡 織 及 成 衣 產 品 出 口 的 不 良 影 響 。 」
內 地 早 前 宣 布 將 於 六 月 一 日 起 調 整 內 地 四 十 項 八 位 稅 則 號 列 紡 織 品 的 出 口 關 稅 。
內 地 與 香 港 已 成 立 一 個 OPA 紡 織 品 免 稅 監 管 技 術 小 組 , 研 究 技 術 性 問 題 , 希 望 於 今 年 七 月 執 行 有 關 的 豁 免 出 口 關 稅 安 排 。
會 議 上 雙 方 亦 同 意 , 那 些 獲 豁 免 出 口 關 稅 的 香 港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產 品 , 也 可 獲 取 消 出 口 自 動 許 可 登 記 。
香 港 到 內 地 加 工 貿 易 紡 織 品 免 徵 出 口 關 稅 及 取 消 出 口 自 動 許 可 登 記 是 在 CEPA 框 架 下 進 行 商 談 , 內 地 與 香 港 將 於 稍 後 簽 署 CEPA 專 項 補 充 協 議 予 以 確 認 。
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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