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页范本路径
跳至主要内容  跳至搜索  跳至主菜单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亚洲国际都会

未 经 加 工 钻 石

在 香 港 实 施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发 证 计 划 ( " 发 证 计 划 " )

修 改 金 伯 利 证 书 ( 进 口 / 出 口 )

修 改 金 伯 利 证 书 ( 进 口 / 出 口 ) 申 请 表 格

  1. 填 写 金 伯 利 证 书 申 请 表 格 时 , 不 得 使 用 擦 胶 或 涂 改 液 涂 改 。
  2. 应 在 错 误 的 地 方 加 上 "XXX" , 将 它 们 清 楚 整 齐 地 删 去 。
  3. 每 项 修 订 、 涂 污 或 增 删 , 申 请 人 均 须 於 各 项 修 改 旁 边 简 签 及 填 上 日 期 , 并 盖 上 申 请 商 号 的 公 司 印 章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