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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亚洲国际都会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号 码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58/2024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玻 璃 纤 维 纱 展 开 反 倾 销 程 序

欧 盟 委 员 会 于 2024 年 2 月 16 日 刊 登 公 告 第 C/2024/1484 号 ,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玻 璃 纤 维 纱 展 开 反 倾 销 程 序 。 该 公 告 载 于 以 下 网 址 :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PDF/?uri=OJ:C_202401484

2.受 查 产 品 是 不 论 是 否 已 扭 曲 的 玻 璃 纤 维 纱 , 但 不 包 括 玻 璃 纤 维 片 和 玻 璃 纤 维 线 ,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7019 13 00 和 ex 7019 19 00 ( TARIC 代 码 7019 13 00 10 、 7019 13 00 15 、 7019 13 00 20 、 7019 13 00 25 、 7019 13 00 30 、 7019 13 00 50 、 7019 13 00 87 、 7019 13 00 94 、 7019 19 00 30 、 7019 19 00 85 ) 。

3.如 商 号 涉 及 在 广 东 省 出 口 有 关 产 品 , 可 联 络 广 东 省 商 务 厅 贸 易 救 济 与 产 业 损 害 调 查 处 处 长 郑 婧 敏 ( 电 话 : 86 20 3881 9797 ) 。 该 处 的 职 能 包 括 就 针 对 广 东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倾 销 调 查 , 指 导 及 协 调 广 东 省 内 企 业 参 加 应 诉 及 相 关 的 工 作 。

4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684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 

( 麦 焕 婷 代 行 )

2024 年 2 月 16 日

* 欧 盟 由 27 个 成 员 国 组 成 , 即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。

注 1 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注 2 :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》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》 载 于 以 下 网 址 :
https://research.hktdc.com/tc/regulatory-alerts/e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