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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亚洲国际都会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号 码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34/2019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有 机 涂 层 钢 铁 产 品 征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和 反 补 贴 税

继 本 署 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64/2018 号 后 , 欧 洲 委 员 会 刊 登 两 项 执 行 规 例 ,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有 机 涂 层 钢 铁 产 品 征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和 反 补 贴 税 。 规 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PDF/?uri=CELEX:32019R0687&from=EN
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PDF/?uri=CELEX:32019R0688&from=EN

2.规 例 的 要 点 载 列 如 下 :

( a ) 产 品 : 若 干 有 机 涂 层 钢 铁 产 品 , 即 经 涂 上 油 漆 、 清 漆 或 最 少 有 一 面 涂 有 塑 胶 料 的 非 合 金 及 合 金 钢 铁 ( 不 包 括 不 锈 纲 ) 平 板 轧 材 ,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7210 70 80 、 ex 7212 40 80 、 ex 7225 99 00 、 ex 7226 99 70 ( TARIC 代 码 7210 70 80 11 、 7210 70 80 91 、 7212 40 80 01 、 7212 40 80 21 、 7212 40 80 91 、 7225 99 00 11 、 7225 99 00 91 、 7226 99 70 11 和 7226 99 70 91 ) 。 详 细 的 产 品 描 述 , 请 参 阅 有 关 规 例 。
( b ) 税 率 :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:
  • 缴 税 前 在 欧 盟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13.6% ( 数 间 公 司 除 外 ,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0.0% 至 26.1% 不 等 )
确 定 反 补 贴 税 :
  • 缴 税 前 在 欧 盟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44.7% ( 数 间 公 司 除 外 ,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13.7% 至 29.7% 不 等 )
( c ) 生 效 日 期 : 2019 年 5 月 4 日

3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684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 

( 吕 梓 汶 代 行 )

2019 年 5 月 6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注 1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注 2: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》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conomists-pick-research.hktdc.com/business-news/subindex/sc/%E6%AD%90%E7%9B%9F%E5%95%86%E8%B2%BF%E6%B3%95%E8%A6%8F/1X2ZT68A/1/0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