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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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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号 码 : EIC 230/4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912/2016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修 订 对 橄 榄 油 和 橄 榄 渣 油 的 特 性 及 相 关 分 析 方 法 的 规 例

继 本 署 于 2002 年 10 月 12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03/02 号 后 ,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过 一 项 规 例 , 调 整 规 例 ( EEC ) 第 2568/91 号 附 件 I 对 脂 肪 酸 乙 酯 、 十 七 酸 、 十 七 碳 烯 酸 和 二 十 碳 烯 酸 所 订 定 的 限 值 和 波 长 为 270 纳 米 的 特 定 消 光 系 数 , 以 确 保 在 欧 盟 层 面 上 落 实 采 用 国 际 橄 榄 理 事 会 所 制 定 的 最 新 国 际 标 准 。 另 外 , 为 求 一 致 , 该 理 事 会 所 订 定 的 标 准 的 纯 度 和 质 素 参 数 已 展 示 于 上 述 附 件 。 详 情 载 于 委 员 会 授 权 规 例 ( EU ) 第 2016/2095 号 , 并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PDF/?uri=CELEX:32016R2095&from=EN

查 询

2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556 向 本 人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 

( 卢 镇 澔 代 行 )

2016 年 12 月 8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注 1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注 2: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conomists-pick-research.hktdc.com/business-news/subindex/sc/%E6%AD%90%E7%9B%9F%E5%95%86%E8%B2%BF%E6%B3%95%E8%A6%8F/1X2ZT68A/1/0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