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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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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编 号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34/2016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铁 或 非 合 金 钢 , 或 其 他 合 金 钢 平 板 热 辊 轧 材 展 开 反 补 贴 程 序

继 本 署 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81/2016 号 后 , 欧 洲 委 员 会 ( 委 员 会 ) 发 出 一 项 公 告 ,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铁 或 非 合 金 钢 , 或 其 他 合 金 钢 平 板 热 辊 轧 材 展 开 反 补 贴 程 序 。 有 关 公 告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PDF/?uri=CELEX:52016XC0513(05)&from=EN

详 情

2.公 告 的 要 点 载 列 如 下 :

( a ) 受 查 产 品
 
: 若 干 铁 或 非 合 金 钢 , 或 其 他 合 金 钢 平 板 热 辊 轧 材 ( 不 锈 钢 除 外 ) , 不 论 是 否 卷 状 ( 包 括 切 断 为 所 需 长 度 和 「 窄 带 」 产 品 ) , 除 热 辊 轧 ( 热 轧 扁 ) 外 未 经 进 一 步 加 工 , 未 经 包 层 、 镀 层 或 涂 层 , 硅 电 工 钢 取 向 轧 材 除 外 ,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7208 10 00 、 7208 25 00 、 7208 26 00 、 7208 27 00 、 7208 36 00 、 7208 37 00 、 7208 38 00 、 7208 39 00 、 7208 40 00 、 7208 52 99 、 7208 53 90 、 7208 54 00 、 7211 14 00 、 7211 19 00 、 7225 19 10 、 7225 30 10 、 7225 30 30 、 7225 30 90 、 7225 40 12 、 7225 40 15 、 ex 7225 40 60 、 7225 40 90 、 7226 19 10 、 ex 7226 20 00 、 7226 91 20 、 7226 91 91 及 7226 91 99 。 该 等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只 供 参 考 之 用 。
( b ) 程 序 :
鉴 于 涉 及 是 次 程 序 的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生 产 商 数 目 可 能 众 多 , 并 为 了 能 够 在 法 定 时 限 内 完 成 调 查 , 委 员 会 可 能 采 用 抽 样 方 法 。 为 方 便 委 员 会 能 决 定 是 否 需 要 采 用 抽 样 方 法 , 以 及 选 取 使 用 这 方 法 时 的 抽 样 调 查 对 象 , 所 有 出 口 生 产 商 或 其 代 表 , 须 向 委 员 会 提 供 公 告 附 件 I 所 要 求 的 资 料 , 包 括 其 身 分 和 联 络 资 料 、 营 业 额 、 销 售 量 、 公 司 和 相 关 公 司 的 活 动 , 以 及 公 司 关 乎 受 查 产 品 的 投 资 , 以 表 明 其 身 分 。 透 过 提 供 此 等 资 料 , 该 公 司 同 意 可 能 被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。 如 被 选 中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, 该 公 司 须 填 写 问 卷 和 接 受 有 关 人 员 到 其 处 所 进 行 视 察 , 以 核 实 他 们 回 答 的 资 料 。 除 非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, 否 则 这 些 资 料 须 于 2016 年 5 月 13 起 计 15 日 内 送 达 委 员 会 。

除 非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, 否 则 所 有 有 关 人 士 如 希 望 就 抽 样 的 选 取 提 交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, 必 须 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 起 计 21 日 内 把 资 料 送 达 委 员 会 。

如 需 采 取 抽 样 , 委 员 会 会 根 据 输 往 欧 盟 的 出 口 量 的 最 大 代 表 性 及 在 时 限 内 可 合 理 进 行 调 查 的 原 则 选 出 出 口 生 产 商 。 所 有 已 知 的 出 口 生 产 商 、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当 局 及 出 口 生 产 商 商 会 , 将 获 告 知 哪 些 公 司 被 选 中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。 除 非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, 否 则 所 有 被 抽 样 调 查 选 中 的 出 口 生 产 商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当 局 , 须 于 抽 样 调 查 选 取 通 知 日 期 起 计 37 日 内 呈 交 填 妥 的 问 卷 。 已 同 意 可 能 被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而 未 被 选 中 的 公 司 , 将 被 视 为 合 作 的 公 司 。 未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的 合 作 出 口 生 产 商 如 有 意 申 请 个 别 补 贴 幅 度 , 必 须 索 取 问 卷 , 并 于 同 一 限 期 内 交 回 填 妥 的 问 卷 回 覆 。 申 请 个 别 补 贴 幅 度 的 出 口 生 产 商 应 留 意 , 如 欧 洲 委 员 会 进 行 抽 样 调 查 , 并 认 为 出 口 生 产 商 的 数 目 众 多 , 个 别 釐 定 会 过 于 繁 复 和 阻 碍 有 关 调 查 准 时 完 成 , 便 可 能 不 为 他 们 釐 定 个 别 补 贴 幅 度 。

根 据 公 告 的 条 文 , 除 非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, 否 则 所 有 有 关 人 士 须 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 起 计 37 日 内 向 委 员 会 表 达 意 见 、 呈 交 资 料 及 提 供 支 持 证 据 。

所 有 有 关 人 士 亦 可 向 委 员 会 调 查 单 位 要 求 聆 讯 。 有 关 要 求 须 为 书 面 形 式 , 并 须 列 明 提 出 要 求 的 理 由 。 倘 聆 讯 事 宜 与 调 查 的 最 初 阶 段 有 关 , 要 求 必 须 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 起 计 15 日 内 呈 交 。 其 后 的 聆 讯 要 求 , 则 必 须 于 委 员 会 与 有 关 人 士 的 往 来 书 信 列 明 的 指 定 限 期 前 呈 交 。

一 般 而 言 , 有 关 人 士 请 以 电 子 邮 件 递 交 所 有 文 件 和 要 求 , 包 括 扫 瞄 的 授 权 书 和 核 证 文 件 。 如 使 用 电 子 邮 件 , 有 关 人 士 须 表 示 同 意 刊 登 在 以 下 网 址 的 " 贸 易 抗 辩 个 案 中 与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" 文 件 中 所 载 适 用 于 以 电 子 方 式 递 交 资 料 的 规 则 :
http://trade.ec.europa.eu/doclib/docs/2011/june/tradoc_148003.pdf

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地 址 :
European Commission
Directorate-General for Trade
Directorate H
Office: CHAR 04/039
1049 Brussels
Belgium

电 邮 :
有 关 补 贴 : TRADE-HRF-SUBSIDY@ec.europa.eu
有 关 损 害 : TRADE-HRF-INJURY@ec.europa.eu
 
有 关 人 士 可 要 求 听 证 官 介 入 贸 易 聆 讯 。 听 证 官 作 为 有 关 人 士 和 委 员 会 调 查 单 位 的 桥 梁 , 会 覆 核 取 阅 档 案 要 求 、 文 件 保 密 纠 纷 、 延 长 时 限 要 求 , 以 及 第 三 者 参 与 聆 讯 的 要 求 。 聆 讯 要 求 须 为 书 面 形 式 , 并 须 列 明 提 出 要 求 的 理 由 。 如 聆 讯 事 宜 与 调 查 的 最 初 阶 段 有 关 , 该 要 求 必 须 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 起 计 15 日 内 呈 交 。 有 关 人 士 可 于 听 证 官 网 页 查 阅 详 情 和 听 证 官 的 联 络 方 法 :
http://ec.europa.eu/trade/trade-policy-and-you/contacts/hearing-officer/
( c ) 调 查 时 间 表 : 调 查 会 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 起 计 13 个 月 内 完 成 。 临 时 反 补 贴 税 可 于 同 一 日 期 起 计 9 个 月 内 开 始 征 收 。

背 景

3.委 员 会 是 应 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 (EUROFER) ( " 投 诉 人 " ) , 代 表 占 欧 盟 若 干 平 板 热 辊 轧 铁 或 非 合 金 钢 , 或 其 他 合 金 钢 平 板 轧 材 总 生 产 量 超 过 25% 的 生 产 商 ,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提 出 的 一 项 投 诉 而 展 开 该 项 反 补 贴 程 序 。 据 投 诉 人 提 供 的 表 面 证 据 显 示 ,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受 查 产 品 的 生 产 商 从 中 国 内 地 政 府 所 给 予 的 多 项 补 贴 中 得 益 , 而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受 查 进 口 产 品 , 在 整 体 实 际 数 量 和 巿 场 占 有 率 上 均 以 显 着 比 率 增 加 , 显 示 可 能 出 现 进 口 大 量 增 加 的 情 况 。 另 外 , 据 称 有 关 进 口 产 品 进 入 欧 盟 的 价 格 已 于 售 价 、 销 售 数 量 、 巿 场 占 有 率 及 利 润 层 面 对 欧 盟 工 业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。

查 询

4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350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 

( 苏 逸 佳 代 行 )

2016 年 5 月 16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注 1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注 2: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conomists-pick-research.hktdc.com/business-news/subindex/en/Business-Alert-EU/1X2ZT68A/1/0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