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页范本路径
跳至主要内容  跳至搜索  跳至主菜单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亚洲国际都会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号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210/2015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铝 箔 实 施 反 倾 销 措 施 的 届 满 期 覆 核 结 果

继 本 署 於 2014 年 10 月 6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74/2014 号 後 , 欧 洲 委 员 会 刊 登 了 一 项 执 行 规 例 , 宣 布 於 届 满 期 覆 核 後 维 持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铝 箔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。 该 公 告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PDF/?uri=CELEX:32015R2384&from=EN

详 情

2.有 关 公 告 的 要 点 载 列 如 下 :

( a ) 产 品 从 中 国 内 地 进 口 厚 度 不 少 於 0.008 毫 米 且 不 多 於 0.018 毫 米 , 无 衬 背 , 除 辊 轧 外 未 经 进 一 步 加 工 , 以 卷 状 形 式 包 装 , 未 经 退 火 , 而 宽 度 不 超 过 650 毫 米 , 重 量 超 过 10 公 斤 ,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7607 11 19 的 铝 箔 ( TARIC 代 码 7607 11 19 10 ) 。
( b ) 税 率 缴 税 前 在 联 盟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30.0%( 一 些 公 司 除 外 ,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6.4% 至 24.2% 不 等 ) 。
( c ) 生 效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19 日
( d ) 实 施 期 五 年

查 询

3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 

( 麦 施 丹 代 行 )

2015 年 12 月 21 日

*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注 1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注 2: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conomists-pick-research.hktdc.com/business-news/subindex/en/Business-Alert-EU/1X2ZT68A/1/0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