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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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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号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91/2013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实 施 并 扩 展 至 对 从 大 韩 民 国 ( 韩 国 ) 托 运 的 同 类 进 口 产 品 ( 不 论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韩 国 )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进 行 覆 核 , 并 规 定 该 等 进 口 产 品 须 进 行 登 记

继 本 署 分 别 於 2012 年 2 月 9 日 及 2012 年 5 月 30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01/2012 号 和 第 390/2012 号 後 , 欧 洲 委 员 会 刊 登 一 项 规 例 , 覆 核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, 并 扩 展 至 从 韩 国 托 运 的 同 类 进 口 产 品 ( 不 论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韩 国 )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, 以 决 定 给 予 一 家 韩 国 出 口 商 豁 免 该 等 措 施 的 可 能 性 。 该 规 例 亦 撤 销 现 时 对 来 自 该 出 口 商 的 进 口 产 品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税 , 并 规 定 该 等 进 口 产 品 须 进 行 登 记 。 有 关 规 例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LexUriServ.do?uri=OJ:L:2013:228:0001:0004:EN:PDF

详 情

覆 核 理 由

2.欧 洲 委 员 会 是 应 一 家 韩 国 出 口 商 Line Metal Co. Ltd.( " 申 请 人 " ) 的 提 请 而 展 开 覆 核 。 申 请 人 指 称 在 调 查 期 间 , 亦 即 导 致 实 施 扩 展 措 施 所 进 行 的 调 查 , 并 没 有 出 口 有 关 产 品 往 欧 盟 , 亦 未 与 须 受 有 关 措 施 规 管 的 出 口 生 产 商 有 所 关 连 , 也 没 有 迴 避 适 用 於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实 施 的 措 施 , 以 及 申 请 人 是 在 因 调 查 而 导 致 实 施 扩 展 措 施 的 调 查 结 束 後 , 才 开 始 出 口 有 关 产 品 往 欧 盟 。

覆 核 程 序

3.覆 核 要 点 如 下 :

 

(a) 发 出 公 告 的 日 期 : 2013 年 8 月 27 日
(b) 产 品 範 围 : 从 韩 国 托 运 ( 不 论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韩 国 ) 的 最 大 截 面 尺 寸 超 过 3 毫 米 的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, 包 括 锁 紧 线 圈 绳 索 , 但 不 包 括 不 銹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,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7312 10 81 、 ex 7312 10 83 、 ex 7312 10 85 、 ex 7312 10 89 及 ex 7312 10 98 ( TARIC 代 码 7312 10 81 13 、 7312 10 83 13 、 7312 10 85 13 、 7312 10 89 13 及 7312 10 98 13 ) 。
(c) 程 序 :

为 收 集 调 查 所 需 的 资 料 , 欧 洲 委 员 会 会 向 申 请 人 发 出 问 卷 。 除 非 另 有 指 明 , 所 有 有 关 人 士 如 希 望 其 申 述 在 调 查 期 间 获 得 考 虑 , 必 须 联 络 欧 洲 委 员 会 , 向 其 表 明 身 分 , 并 於 2013 年 8 月 28 日 起 计 37 日 内 递 交 书 面 意 见 、 问 卷 回 覆 或 希 望 获 得 考 虑 的 任 何 资 料 。 他 们 亦 可 在 该 37 日 限 期 内 提 出 书 面 要 求 , 列 明 他 们 应 获 得 聆 讯 的 特 别 理 由 , 要 求 欧 洲 委 员 会 进 行 聆 讯 。

有 关 人 士 须 以 电 子 形 式 递 交 所 有 文 件 和 要 求 ( 非 机 密 文 件 可 经 由 电 子 邮 件 递 交 , 机 密 文 件 则 可 以 烧 录 光 碟 / 数 码 光 碟 递 交 ) , 并 注 明 有 关 人 士 的 姓 名 、 地 址 、 电 邮 地 址 、 电 话 号 码 及 传 真 号 码 。 惟 任 何 授 权 书 、 已 签 署 的 核 证 文 件 、 任 何 更 新 资 料 、 随 附 的 问 卷 回 覆 , 必 须 以 书 面 递 交 , 即 邮 寄 或 专 人 送 交 至 以 下 地 址 。 如 有 关 人 士 无 法 以 电 子 形 式 提 交 文 件 及 要 求 , 必 须 立 即 通 知 欧 洲 委 员 会 。 有 关 与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的 详 细 资 料 , 可 浏 览 下 列 欧 盟 贸 易 局 (DG Trade) 网 页 :
http://ec.europa.eu/trade/tackling-unfair-trade/trade-defence

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地 址 :
European Commission
Directorate-General for Trade
Directorate H
Office: N105 08/020
1049 Brussels
Belgium

图 文 传 真 : +32 2299 3704
电 邮 : TRADE-SWR-R562-DUMP@ec.europa.eu

有 关 人 士 可 要 求 欧 盟 贸 易 局 听 证 官 介 入 。 听 证 官 作 为 有 关 人 士 和 委 员 会 调 查 单 位 的 桥 梁 , 会 覆 核 取 阅 档 案 要 求 、 文 件 保 密 纠 纷 、 延 长 时 限 要 求 , 以 及 第 三 者 参 与 聆 讯 的 要 求 。 倘 要 求 与 听 证 官 进 行 聆 讯 , 须 以 书 面 提 出 , 并 列 明 原 因 。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欧 盟 贸 易 局 网 站 的 听 证 官 网 页 查 阅 详 情 和 听 证 官 的 联 络 方 法 。

(d) 调 查 时 间 表 : 调 查 将 於 2013 年 8 月 28 日 起 计 9 个 月 内 完 成 。

4.随 着 上 述 覆 核 的 展 开 , 因 实 施 规 例 ( 欧 盟 ) 第 102/2012 号 而 对 从 韩 国 托 运 及 由 Line Metal Co. Ltd 生 产 ( TARIC 附 加 代 码 B926 ) 的 最 大 截 面 尺 寸 超 过 3 毫 米 的 进 口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, 包 括 锁 紧 线 圈 绳 索 , 但 不 包 括 不 銹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,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7312 10 81 、 ex 7312 10 83 、 ex 7312 10 85 、 ex 7312 10 89 及 ex 7312 1098 ( TARIC 代 码 7312 10 81 13 、 7312 10 83 13 、 7312 10 85 13 、 7312 10 89 13 及 7312 10 98 13 ) 徵 收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将 由 2013 年 8 月 28 日 起 撤 销 , 有 关 进 口 产 品 则 须 进 行 登 记 。 登 记 程 序 将 於 2013 年 8 月 29 日 起 计 9 个 月 後 届 满 。

背 景

5.欧 盟 由 1999 年 8 月 18 日 起 ,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首 次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, 税 率 为 缴 税 前 在 欧 盟 边 界 交 货 到 岸 净 价 的 60.4%。 在 届 满 期 覆 核 後 , 该 反 倾 销 税 由 2005 年 11 月 17 日 起 再 维 持 5 年 。

6.根 据 两 项 独 立 的 迴 避 调 查 的 结 果 ,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钢 绳 索 及 缆 索 徵 收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, 已 扩 展 至 从 摩 洛 哥 托 运 ( TARIC 代 码 7312 10 81 12 、 7312 10 83 12 、 7312 10 85 12 、 7312 10 89 12 及 7312 10 98 12 ) 和 从 韩 国 托 运 ( TARIC 代 码 7312 10 81 13 、 7312 10 83 13 、 7312 10 85 13 、 7312 10 89 13 及 7312 10 98 13) 的 同 类 进 口 产 品 , 不 论 有 关 产 品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摩 洛 哥 或 韩 国 ( 详 情 可 参 阅 於 2004 年 11 月 9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80/2004 号 和 於 2010 年 5 月 12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04/2010 号 ) 。

7.在 另 一 次 届 满 期 覆 核 後 , 涵 盖 範 围 扩 展 至 从 摩 洛 哥 和 韩 国 托 运 的 同 类 进 口 产 品 ( 不 论 该 等 产 品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摩 洛 哥 或 韩 国 )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, 由 2012 年 2 月 10 日 起 再 维 持 5 年 。

查 询

8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( 陈 淑 瑾 代 行 )

2013 年 8 月 27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克 罗 地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

  • (1)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  • (2)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,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    http://www.tdctrade.com/alert/eualer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