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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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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 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号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66/2013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配 制 或 腌 制 柑 橘 类 水 果 ( 即 中 国 种 之 柑 类 等 ) 局 部 重 新 展 开 反 倾 销 调 查 的 结 果

本 署 分 别 於 2011 年 12 月 9 日 、 2012 年 6 月 19 日 及 2012 年 6 月 29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781/2011 号 、 第 463/2012 号 及 第 500/2012 号 。 在 进 行 局 部 重 新 展 开 反 倾 销 调 查 後 , 欧 盟 理 事 会 其 後 刊 登 一 项 实 施 规 例 ,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配 制 或 腌 制 柑 橘 类 水 果 ( 即 中 国 种 之 柑 类 等 ) 重 新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。 该 实 施 规 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LexUriServ.do?uri=OJ:L:2013:049:0029:0046:EN:PDF

详 情

2.有 关 的 要 点 如 下 :

(a) 产 品 : 配 制 或 腌 制 中 国 种 之 柑 类 ( 包 括 桔 及 蜜 柑 ) 、 橘 、 螺 柑 及 其 他 类 似 柑 橘 属 杂 类 水 果 , 不 含 附 加 酒 精 , 无 论 是 否 含 附 加 糖 或 其 他 甜 物 料 , 并 一 如 合 并 项 目 2008 的 定 义 , 现 时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2008 30 55 、 2008 30 75 和 ex 2008 30 90 ( TARIC代 码 2008 30 90 61 、 2008 30 90 63 、 2008 30 90 65 、 2008 30 90 67 及 2008 30 90 69 ) 。
(b) 税 率 : 每 公 吨 531.2 欧 元 ( 一 些 公 司 除 外 ,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每 公 吨 361.4 欧 元 至 每 公 吨 531.2 欧 元 不 等 ) 。
(c) 生 效 日 期 : 2013 年 2 月 23 日  ( 由 2013 年 2 月 23 日 起 接 受 覆 核 申 请 ) 。

背 景

3.理 事 会 规 例 ( 欧 洲 共 同 体 ) 第 1355/2008 号 ( “ 原 本 规 例 ” ) 规 定 , 由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起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配 制 或 腌 制 柑 橘 类 水 果 ( 即 中 国 种 之 柑 类 等 )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。

4.随 着 欧 盟 的 常 设 法 庭 的 裁 决 , 因 应 欧 洲 委 员 会 ( “ 委 员 会 ” ) 已 违 反 该 等 公 司 的 抗 辩 权 , 而 取 消 与 两 间 公 司 有 关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後 , 委 员 会 於 2011 年 12 月 3 日 宣 布 就 有 关 产 品 重 新 展 开 反 倾 销 调 查 , 而 调 查 範 围 限 於 与 该 两 间 公 司 有 关 的 裁 决 。

5.同 时 , 随 着 一 项 於 2012 年 3 月 22 日 作 出 的 法 庭 裁 决 , 委 员 会 被 裁 定 没 有 采 取 全 面 适 当 谨 慎 的 做 法 , 以 釐 定 有 关 产 品 的 正 常 价 值 及 原 本 规 例 亦 被 宣 布 无 效 。 其 後 , 委 员 会 於 2012 年 6 月 19 日 局 部 重 新 展 开 有 关 的 反 倾 销 调 查 , 以 便 执 行 该 裁 决 。

6.根 据 局 部 重 新 展 开 调 查 的 结 果 , 理 事 会 通 过 执 行 实 施 规 例 , 以 执 行 法 庭 就 原 本 规 例 的 裁 决 , 并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配 制 或 腌 制 柑 橘 类 水 果 ( 即 中 国 种 之 柑 类 等 ) 重 新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。

查 询

7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( 陈 淑 瑾 代 行 )

2013 年 2 月 22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

注 : (1)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
(2)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,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www.tdctrade.com/alert/eualer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