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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亚洲国际都会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号 : EIC 230/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73/2007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若 干 货 品 的 合 并 名 目 分 类

欧 洲 委 员 会 就 其 合 并 名 目 的 商 品 分 类 制 度 内 若 干 货 品 的 分 类 , 实 施 了 六 条 规 例 。 该 等 规 例 就 若 干 合 成 纤 维 制 的 女 装 泳 衣 、 小 孩 裹 身 背 心 裤 、 汽 车 椅 套 、 塑 胶 制 手 提 电 话 模 型 、 自 充 式 户 外 气 垫 、 双 体 式 载 具 、 按 比 例 缩 小 的 足 球 场 模 型 、 如 意 宝 茶 的 茶 叶 和 芽 茎 、 大 蒜 球 茎 、 口 腔 清 新 片 及 芝 士 的 合 并 名 目 分 类 订 立 规 定 , 以 确 保 成 员 国 的 海 关 当 局 按 统 一 标 准 实 施 合 并 名 目 制 度 。 有 关 详 情 已 载 於 委 员 会 规 例 ( 欧 洲 共 同 体 ) 第 651/2007 、 652/2007 、 901/2007 、 902/2007 、 903/2007 及 904/2007 号 内 。 该 些 规 例 可 经 由 下 列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l_153/l_15320070614en00030005.pdf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l_153/l_15320070614en00060008.pdf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l_196/l_19620070728en00310032.pdf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l_196/l_19620070728en00330034.pdf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l_196/l_19620070728en00350036.pdf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l_196/l_19620070728en00370038.pdf

查 询

  1.  
  2.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


( 吴 兆 文 代 行 )

2007 年 10 月 4 日

 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

  • (1)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  • (2)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,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    http://www.tdctrade.com/alert/eualer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