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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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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号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99/2007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就 着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局 部 中 期 覆 核

本 署 曾 於 2007 年 4 月 26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84/2007 号 。 其 後 , 欧 洲 委 员 会 发 出 公 告 , 宣 布 就 着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另 一 次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。 该 公 告 可 经 由 下 列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c_184/c_18420070807en00110012.pdf.

详 情

覆 核 理 由

  1. 欧 洲 委 员 会 在 2007 年 8 月 7 日 自 行 决 定 展 开 新 的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。 有 资 料 指 出 , 若 干 声 称 可 被 归 类 为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产 品 範 围 的 产 品 ( 即 所 谓 叉 车 、 堆 高 机 和 较 剪 式 升 降 台 等 类 型 产 品 ) , 其 特 定 功 能 和 最 终 用 途 似 乎 有 别 於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。 这 些 产 品 与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似 乎 不 可 互 换 , 因 此 应 覆 核 反 倾 销 措 施 的 产 品 範 围 。

覆 核 程 序

  1.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要 点 如 下 :
(a) 发 出 展 开 覆 核 公 告 的 日 期 2007 年 8 月 7 日
(b) 产 品 範 围

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( 即 底 盘 和 液 压 装 置 ) ,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8427 90 00 和 ex 8431 20 00 ( 此 等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只 供 参 考 用 ) 。

(c) 程 序

覆 核 只 限 於 调 查 产 品 範 畴 。

欧 洲 委 员 会 将 向 共 同 体 工 业 、 已 知 的 进 口 商 、 已 知 的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生 产 商 和 中 国 内 地 当 局 发 出 问 卷 , 以 蒐 集 调 查 所 需 资 料 。

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, 否 则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2007 年 8 月 7 日 起 计 40 日 内 , 以 书 面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表 达 意 见 和 提 交 问 卷 回 覆 或 任 何 其 他 资 料 , 他 们 亦 可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要 求 聆 讯 。

所 有 递 交 予 欧 洲 委 员 会 的 书 信 及 文 件 均 须 为 书 面 形 式 ( 并 非 电 子 形 式 ,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) , 并 注 明 有 关 人 士 的 名 称 、 地 址 、 电 邮 地 址 、 电 话 号 码 及 图 文 传 真 号 码 , 寄 交 以 下 地 址 :
European Commission
Directorate General for Trade
Directorate H
Office:J-79 5/16
B-1049 Brussels
图 文 传 真 : (32-2) 295 65 05

(d) 调 查 时 间 表 调 查 会 於 2007 年 8 月 7 日 起 计 15 个 月 内 完 成 。

背 景

  1. 欧 盟 自 2005 年 7 月 22 日 起 ,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, 税 率 为 缴 税 前 在 共 同 体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46.7% ( 四 间 公 司 除 外 ,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7.6% 至 39.9% 不 等 ) 。

查 询

  1.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350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( 王 国 彪 代 行 )

2007 年 8 月 7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

  • (1)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  • (2)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,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    http://www.tdctrade.com/alert/eualer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