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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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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号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44/2007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终 止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季 戊 四 醇 的 反 倾 销 程 序

本 署 曾 於 2006 年 1 月 17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9/2006 号 。 其 後 , 欧 洲 委 员 会 公 布 一 项 决 议 , 宣 布 终 止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季 戊 四 醇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。 该 决 议 可 经 由 下 列 连 结 浏 览 :
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site/en/oj/2007/l_094/l_09420070404en00550069.pdf

详 情

  1. 据 欧 洲 委 员 会 的 调 查 所 得 , 共 同 体 工 业 已 遭 受 实 质 损 害 , 而 包 括 从 中 国 内 地 进 口 的 倾 销 货 物 对 共 同 体 工 业 的 产 品 价 格 带 来 压 力 。 不 过 , 共 同 体 工 业 的 利 润 在 调 查 期 ( 即 2005 年 1 月 至 12 月 ) 内 急 速 下 跌 , 似 乎 并 不 是 由 进 口 的 倾 销 货 物 所 单 独 引 致 。 经 研 究 其 他 原 因 後 , 发 现 共 同 体 工 业 所 受 到 的 损 害 , 亦 归 咎 於 共 同 体 市 场 的 消 耗 量 减 少 、 共 同 体 工 业 的 出 口 表 现 和 其 他 第 三 国 家 的 进 口 货 物 。 欧 洲 委 员 会 的 结 论 是 , 由 於 倾 销 货 物 与 共 同 体 工 业 所 受 的 损 害 之 间 并 无 明 显 的 因 果 关 系 , 因 而 终 止 有 关 反 倾 销 程 序 。

背 景

  1. 欧 洲 委 员 会 於 2006 年 1 月 17 日 应 CEFIC (European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) 的 投 诉 而 展 开 该 项 程 序 。 CEFIC 代 表 的 有 关 生 产 商 , 占 共 同 体 季 戊 四 醇 总 生 产 量 的 50% 以 上 , 它 指 称 有 关 产 品 倾 销 进 口 , 对 共 同 体 工 业 造 成 实 质 损 害 。

查 询

  1.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350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 

( 王 国 彪 代 行 )

2007 年 4 月 4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保 加 利 亚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罗 马 尼 亚 、 斯 洛 伐 克 共 和 国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

  • (1)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
  • (2)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。 《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》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,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:
    http://www.tdctrade.com/alert/eualert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