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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号 : EIC 230/2/3/2/13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36/2005 号
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钨 制 电 焊 条 展 开 反 倾 销 程 序

欧 洲 委 员 会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若 干 进 口 钨 制 电 焊 条 展 开 反 倾 销 程 序 。 该 公 告 副 本 载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附 件 (pdf 格 式), 以 供 参 考 。 要 点 如 下 :

(a) 发 出 公 告 日 期 2005 年 12 月 17 日
(b) 产 品 範 围 若 干 钨 制 电 焊 条 ( 包 括 钨 棒 及 杆 ) , 但 简 单 烧 结 而 成 的 除 外 , 不 论 是 否 切 断 为 所 需 长 度 , 一 般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8101 95 00 和 ex 8515 90 90 ( 此 等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只 供 参 考 用 ) 。
(c) 程 序 鑑 於 该 等 程 序 涉 及 的 人 士 数 目 众 多 , 欧 洲 委 员 会 可 能 采 用 抽 样 方 法 。 为 使 欧 洲 委 员 会 能 决 定 是 否 需 要 采 用 抽 样 方 法 , 以 及 选 取 用 这 方 法 时 的 抽 样 调 查 对 象 , 所 有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或 其 代 表 , 应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提 供 有 关 公 告 第 5.1(a)(i) 段 要 求 的 资 料 , 包 括 联 络 资 料 、 营 业 额 、 表 明 会 申 请 个 别 倾 销 幅 度 的 指 示 、 公 司 的 活 动 , 以 及 同 意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内 的 指 示 ( 即 同 意 回 答 问 卷 和 接 受 现 场 调 查 ) 。 这 些 资 料 须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15 日 内 送 达 欧 洲 委 员 会 。

欧 洲 委 员 会 会 向 共 同 体 工 业 、 共 同 体 生 产 商 商 会 、 抽 样 调 查 选 中 的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、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商 会 、 进 口 商 、 在 投 诉 书 中 遭 点 名 的 进 口 商 商 会 , 以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当 局 发 出 问 卷 , 以 收 集 调 查 所 需 资 料 。

抽 样 调 查 选 中 的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须 於 接 获 通 知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日 期 起 计 37 日 内 , 回 答 问 卷 。

欧 洲 委 员 会 会 向 在 投 诉 书 中 遭 点 名 的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、 在 投 诉 书 中 遭 点 名 的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商 会 , 以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当 局 发 出 市 场 经 济 地 位 声 明 表 格 。

市 场 经 济 地 位 及 ╱ 或 个 别 待 遇 申 请 须 连 同 充 分 证 明 , 在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15 日 内 送 达 欧 洲 委 员 会 。

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如 要 求 申 请 个 别 倾 销 幅 度 , 应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10 日 内 ,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索 取 问 卷 。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, 否 则 他 们 应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40 日 内 回 答 问 卷 。

然 而 , 声 称 拥 有 个 别 倾 销 幅 度 的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应 留 意 , 如 欧 洲 委 员 会 对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进 行 抽 样 调 查 , 并 认 为 出 口 商 / 生 产 商 的 数 目 众 多 , 个 别 审 查 会 过 於 繁 复 和 阻 碍 有 关 调 查 准 时 完 成 , 便 可 能 不 为 他 们 计 算 个 别 倾 销 幅 度 。

鑑 於 所 有 问 卷 回 覆 均 须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40 日 内 交 回 欧 洲 委 员 会 ( 除 非 另 有 指 明 ) , 因 此 所 有 有 关 人 士 应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10 日 内 向 该 委 员 会 索 取 问 卷 和 其 他 声 明 表 格 。

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, 否 则 有 关 人 士 如 希 望 其 申 述 获 得 考 虑 , 必 须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40 日 内 , 以 书 面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表 达 意 见 ( 包 括 递 交 问 卷 回 覆 ) 和 提 供 证 据 。 他 们 亦 可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40 日 内 ,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要 求 聆 讯 。

所 有 递 交 予 欧 洲 委 员 会 的 书 信 及 文 件 均 须 为 书 面 形 式 ( 并 非 电 子 形 式 ,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) , 并 注 明 有 关 人 士 的 名 称 、 地 址 、 电 邮 地 址 、 电 话 号 码 及 图 文 传 真 号 码 , 寄 交 以 下 地 址 :

European Commission
Directorate General for Trade
Directorate B
Office:J-79 5/16
B-1049 Brussels
图 文 传 真 : (32-2)295 65 05

(d) 调 查 时 间 表 临 时 反 倾 销 税 可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9 个 月 内 开 始 徵 收 。 调 查 会 於 2005 年 12 月 17 日 起 计 15 个 月 内 完 成 。

背 景

  1. 欧 洲 委 员 会 是 应 Eurometaux 的 投 诉 而 展 开 该 项 程 序 。 Eurometaux 代 表 的 有 关 生 产 商 , 占 共 同 体 钨 制 电 焊 条 总 生 产 量 的 25% 以 上 , 它 指 称 有 关 产 品 倾 销 进 口 , 对 共 同 体 工 业 造 成 实 质 损 害 。

查 询

  1. 如 商 号 涉 及 在 广 东 省 出 口 有 关 产 品 , 可 联 络 广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进 出 口 公 平 贸 易 局 局 长 陈 立 鹏 ( 电 话 : 8620 3881 9913 ) , 或 副 局 长 帅 海 燕 ( 电 话 : 8620 3881 9915 ) 。 该 局 其 中 两 项 职 能 包 括 负 责 承 办 反 倾 销 调 查 , 以 及 就 针 对 广 东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倾 销 调 查 , 指 导 和 协 调 广 东 省 内 企 业 参 加 应 诉 和 相 关 的 工 作 。
  2.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351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

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

( 郑 震 生 代 行 )

2005 年 12 月 19 日
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斯 洛 伐 克 共 和 国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


  •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