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档 号 : CR EIC 230/2/3/1/17
执 事 先 生 :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21/2005 号
欧 洲 联 盟 ( 欧 盟 ) * : 关 于 源 自 香 港 的 进 口 可 记 录 光 碟 反 倾 销 程 序 的 问 卷
本 署 曾 於 2005 年 8 月 6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07/2005 号 。 我 们 刚 收 到 欧 洲 委 员 会 就 源 自 香 港 的 进 口 可 记 录 光 碟 ( CD-R ) 反 倾 销 程 序 而 发 出 的 问 卷 。 该 问 卷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下 载 :
http://www.tid.gov.hk/sc_chi/aboutus/tradecircular/cic/eu/2005/ci3212005a.html 。
- 商 号 请 留 意 , 根 据 欧 洲 委 员 会 发 出 的 " 宣 布 展 开 调 查 公 告 " ( 见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07/2005 号 附 件 ) , 有 关 人 士 提 交 的 机 密 性 质 书 面 申 述 , 包 括 问 卷 回 覆 , 必 须 标 明 'Limited' ( 即 ' 限 阅 ' , 表 示 有 关 文 件 只 供 内 部 阅 览 ) , 并 须 随 附 一 份 非 机 密 性 质 的 版 本 , 该 版 本 则 应 标 明 'For inspection by interested parties' ( 即 ' 供 有 关 人 士 查 阅 ' ) 。 关 于 该 规 定 的 详 情 , 商 号 可 参 阅 相 关 的 " 宣 布 展 开 调 查 公 告 " 。
查 询
-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351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。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( 郑 震 生 代 行 )
2005 年 8 月 12 日
*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、 比 利 时 、 塞 浦 路 斯 、 捷 克 共 和 国 、 丹 麦 、 爱 沙 尼 亚 、 芬 兰 、 法 国 、 德 国 、 希 腊 、 匈 牙 利 、 爱 尔 兰 、 意 大 利 、 拉 脱 维 亚 、 立 陶 宛 、 卢 森 堡 、 马 耳 他 、 荷 兰 、 波 兰 、 葡 萄 牙 、 斯 洛 伐 克 共 和 国 、 斯 洛 文 尼 亚 、 西 班 牙 、 瑞 典 及 英 国 。
-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