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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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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编 号 :
EIC 631/2/7
EIC 631/23
EIC 631/23/3
EIC 631/23/4
 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50/2014 号

中 国 内 地 : 关 于 广 东 横 琴 新 区 福 建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深 圳 前 海 深 港 现 代 服 务 业 合 作 区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及 优 惠 目 录 的 通 知

财 政 部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关 于 广 东 横 琴 新 区 、 福 建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及 深 圳 前 海 深 港 现 代 服 务 业 合 作 区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及 优 惠 目 录 的 通 知 。 设 在 横 琴 新 区 、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及 前 海 深 港 现 代 服 务 业 合 作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% 的 税 率 徵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,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执 行 。 全 文 请 参 考 附 录 ( pdf 格 式 ) 。

查 询

2.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( 周 恩 珊 代 行 )

附 录 ( pdf 格 式 )

2014 年 4 月 16 日



注 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