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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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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编 号 : EIC 693/1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04/2014 号

印 度 : 对 源 自 香 港 和 中 国 内 地 或 由 该 两 地 输 往 印 度 的
亚 麻 布 料 所 徵 收 的 反 倾 销 税 展 开 日 落 覆 核


继 本 署 於 2010 年 1 月 7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5/2010 号 後 , 印 度 政 府 发 出 通 知 书 , 决 定 就 源 自 香 港 和 中 国 内 地 , 或 由 该 两 地 输 往 印 度 的 亚 麻 布 料 所 徵 收 的 反 倾 销 税 , 展 开 日 落 覆 核 。 该 通 知 书 载 於  <http://commerce.nic.in/writereaddata/traderemedies/adint_SSR_Flax_Fabrics_ChinPR_HongKong.pdf> 。  

详 情

2. 覆 核 的 详 情 要 点 载 列 如 下 :

(a) 通 知 书 日 期 : 2014 年 3 月 10 日
(b) 产 品 範 围 : 源 自 香 港 和 中 国 内 地 , 或 由 该 两 地 输 往 印 度 的 亚 麻 布 料 , 属 印 度 《 1975 年 海 关 关 税 法 》 附 表 1 分 项 编 号 5309
(c) 调 查 日 期 : 覆 核 的 调 查 日 期 为 2012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
(d) 提 交 资 料 : 受 影 响 的 出 口 商 及 其 他 有 关 人 士 , 可 在 通 知 书 发 出 40 天 内 以 书 面 方 式 提 交 资 料 及 作 出 回 应 。

所 有 资 料 , 应 注 明 姓 名 、 地 址 、 电 话 号 码 、 传 真 号 码 、 电 邮 地 址 及 /或 专 用 电 讯 号 码 , 寄 交 以 下 地 址 :

Government of India
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
Directorate General of Anti-Dumping and Allied Duties
Department of Commerce
Room No.240 Udyog Bhawan
New Delhi

查 询

3.如 商 号 涉 及 在 广 东 省 出 口 有 关 产 品 , 可 联 络 广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进 出 口 公 平 贸 易 局 局 长 张 萍 ( 电 话 : + 86 20 3881 9936 ) 。 该 局 的 职 能 包 括 负 责 执 行 反 倾 销 调 查 , 以 及 就 针 对 广 东 省 出 口 商 品 的 反 倾 销 调 查 , 指 导 和 协 调 广 东 省 内 企 业 参 加 应 诉 和 相 关 的 工 作 。

4.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594 向 本 署 查 询 。
 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( 余 頴 姗 代 行 )

2014 年 4 月 4 日



注 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