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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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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编 号 : EIC 693/3/2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37/2014 号

印 度 : 对 亚 硝 酸 钠 实 施 保 障 措 施

根 据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( 世 贸 组 织 ) 发 放 的 通 报 , 印 度 已 对 属 印 度 关 税 税 号 2834.1010 的 亚 硝 酸 钠 进 口 , 实 施 保 障 措 施 。 该 通 报 ( 文 件 编 号 G/SG/N/8/IND/24 ) ( 英 文 版 ) 可 在 世 贸 组 织 网 站 <http://docsonline.wto.org> 取 得 。

详 情

2. 印 度 实 施 的 保 障 措 施 要 点 载 列 如 下 :

(a) 产 品 範 围 : 属 印 度 关 税 税 号 2834.1010 的 亚 硝 酸 钠
(b) 期 限 : 2014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6 日
(c) 附 加 关 税 税 率 : 时 期 保 障 关 税
2014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1 月 26 日 30% 从 价 税
2015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6 日 28% 从 价 税
(d) 豁 免 : 进 口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产 品 须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规 限 。 自 其 他 发 展 中 国 家 及 单 独 关 税 地 区 包 括 香 港 进 口 印 度 的 货 品 , 则 不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规 限 。 有 关 豁 免 的 详 情 , 请 参 阅 上 述 世 贸 组 织 通 报 。

查 询

3.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594 向 本 署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( 余 頴 姗 代 行 )

2014 年 2 月 14 日



注 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