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档 案 号 码 :
EIC 631/2/5
EIC 631/22/1
EIC 631/22/1
执 事 先 生 :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035/2014 号
中 国 内 地 : 《 广 东 省 实 施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〉 办 法 》
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於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发 出 公 告 , 公 布 《 广 东 省 实 施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〉 办 法 》 ,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。 有 关 公 告 详 列 於 附 录 ( pdf 格 式 ) 。
查 询
2.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的 内 容 有 任 何 疑 问 , 可 直 接 向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( 地 址 : 广 州 市 中 山 一 路 64 号 , 邮 编 : 510080 ) 查 询 。 对 此 通 告 的 其 他 问 题 可 向 本 署 陈 兆 雯 女 士 ( 电 话 : 2398 5444 ) 查 询 。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( 戴 长 威 代 行 )
随 附 录 ( pdf 格 式 )
2014 年 12 月 4 日
注 : |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