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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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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 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编 号 : EIC 631/2/6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1/2013 号

中 国 内 地 :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拒 不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

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近 日 公 布 关 于 审 理 拒 不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, 自 2013 年 1 月 23 日 起 施 行 。 有 关 公 布 载 於 附 录 ( pdf 格 式 ), 以 供 参 考 。

查 询

2.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( 邓 智 礼 代 行 )

附 录 ( pdf 格 式 )

2013 年 1 月 30 日



注 :
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