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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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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编 号 : EIC 631/23/4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16/2010 号

中 国 内 地 : 前 海 深 港 现 代 服 务 业 合 作 区 总 体 发 展 规 划

国 务 院 2010 年 8 月 26 日 批 覆 的 《 前 海 深 港 现 代 服 务 业 合 作 区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》 ( 《 规 划 》 ) , 於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公 布 。 有 关 《 规 划 》 的 全 文 及 相 关 文 件 (pdf 格 式 ) , 可 於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的 网 站 下 载 , 网 址 为 :
http://www.sz.gov.cn/cn/xxgk/xwfyr/wqhg/20101220/

 

查 询

  1.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。

 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
 

( 邓 智 礼 代 行 )

2010 年 12 月 29 日





  •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