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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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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号 码 : EIC 631/2/5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66/2010 号

中 国 内 地 : 关 于 东 莞 市 加 工 贸 易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
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补 充 通 知

东 莞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近 日 发 出 《 关 于 东 莞 市 加 工 贸 易 转 型 升 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补 充 通 知 》 , 公 布 增 加 资 助 项 目 、 扩 大 资 助 範 围 及 调 整 有 关 规 定 等 。 有 关 通 知 的 实 施 期 限 为 2010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。 有 关 通 知 载 於 附 件 (pdf 格 式 ) , 以 供 参 考 。

 

查 询

  1.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。
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
 

( 甄 凯 莹 代 行 )

附 件 (pdf 格 式 )

2010 年 4 月 16 日



  •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