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页范本路径
跳至主要内容  跳至搜索  跳至主菜单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香港品牌形象 - 亚洲国际都会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号 码 : EIC 631/2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13/2007 号

中 国 内 地 : 关 于 对 含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的 混 合 物 的 进 出 口
管 理 作 出 具 体 规 定

商 务 部 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 发 出 公 告 , 对 含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的 混 合 物 的 进 出 口 管 理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。 公 告 全 文 载 于 附 件 (pdf 格 式 ) , 以 供 参 考 。

  1. 有 关 《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进 出 口 管 理 规 定 》 的 详 情 , 请 参 阅 本 署 在 2006 年 9 月 28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83/2006 号 。

查 询

  1.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。
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
( 赵 汝 棠 代 行 )

附 件 (pdf 格 式 )

2007 年 5 月 25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