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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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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 业 资 料 通 告

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:23 922 922

电 邮 :enquiry@tid.gov.hk

档 案 编 号 : EIC 631/2

执 事 先 生 :

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0/2004 号

中 国 内 地 : 有 关 进 口 废 物 原 料 的 临 时 注 册 管 理 措 施

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(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) 决 定 对 向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废 物 原 料 的 境 外 供 货 企 业 采 取 临 时 注 册 管 理 措 施 。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,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开 始 受 理 供 货 企 业 临 时 注 册 申 请 。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, 未 获 得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临 时 注 册 的 供 货 企 业 的 废 物 原 料 不 得 进 入 中 国 境 内 。 有 关 公 告 全 文 载 於 附 件 , 以 供 参 考 。

查 询

  1.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,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。

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

 

( 郑 芷 恪 代 行 )

附 件

2004 年 3 月 25 日

注 :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,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。